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起草全區財政、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方面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三)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區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稅辦法。擬訂區與鄉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辦法,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相關措施。參與研究擬訂全區地方金融和融資政策,建立完善投融資體系,開展投融資工作。
(四)管理全區財政收支,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區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區級年度預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算、決算及其他重大財政事項。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包含政府性融通資金)的綜合平衡。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七)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並制定具體管理制度。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國債轉貸等財政資金管理。
(十)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歸口管理全區政府外債,負責全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按規定製定並組織實施具體會計管理制度。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負責相關宣傳、信息和幹部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草擬有關報告和檔案;承擔文電、信息、新聞、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其它事務性工作。
預算科
預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意見,編制財政中長期規劃;擬定預算管理制度,建立預算監控體系,強化預算約束;編制區級年度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全區財政預算;按法定程式具體辦理預算調整,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研究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收支平衡措施,提出增收節支建議,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管理預算專項項目;編制各項收入計畫,協助徵收機關處理征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及投融資工作。
國庫科
組織執行國庫管理、總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區內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制度;匯總區級部門決算,牽頭組織區級部門決算批覆;編制匯總全區財政預算內、外總決算;管理財政賬戶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
鄉鎮財政管理科
負責提出鄉鎮財政發展總體方案,匯總鄉鎮財政預算草案,匯總、批覆鄉鎮財政總決算,具體指導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區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組織執行鄉鎮國庫管理制度,提出區對鄉鎮財政資金調度方案;負責財政直補農民資金髮放監督管理工作;管理農村村級財政補助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調查研究鄉鎮財政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指導監督“村財鄉代管”工作。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老乾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辦法;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就業、社會保障、衛生等資金;承擔區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
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辦法;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支農資金及相關融資資金等管理工作,並負責追蹤問效;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
經濟建設科
承擔建設、市政、國土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辦法;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辦法的研究制定;負責土地出讓金支出管理;協調安排財政投資項目和國債轉貸項目;承擔基本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並負責追蹤問效;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評審及竣工決算審批;對相關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收支情況實行動態監管。
債務科
擬訂全區涉外財政具體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區外債貸款規劃和篩查、審定貸款項目;負責外債項目的申報、評審和對外談判、磋商,擬訂有關協定、貸款草案;負責政府外債資金監督管理,防範和化解外債風險;辦理外債的轉貸、支付、償還和貸款使用的審批;管理政府外債項目國內配套資金;承辦外事有關聯絡、協調等工作。
稅政科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擬定財政執法責任相關規定;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組織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審核和執行稅收優惠政策;辦理全區外來投資企業涉稅優惠事項,協助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審辦財、稅徵收機關徵收經費、手續費的提退;承辦上級財政委託的有關關稅業務;承辦新辦企業稅收入庫級次認定工作;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查處稅款混級混庫事宜;辦理稅收舉報案件;依法開展稅政檢查。
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辦法;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擬定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管理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負責相關單位財務運行動態監管。
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辦法;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相關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管理;管理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承擔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具體工作。
產業發展科
承擔環保、交通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辦法;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的財政辦法;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牽頭落實支持三峽庫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政策;管理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和行業管理制度,並擬訂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全區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政府採購辦公室
制定本級政府採購的管理辦法,確定並公布本級採購目錄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審核政府採購預算,下達政府採購計畫;辦理政府採購資金的支付結算事宜;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的資格初審和評審專家抽取的現場監管;負責政府採購過程的監督;負責本級公(業)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險等業務的車輛審查登記和公(業)務用車相關管理;負責採購信息發布及統計分析; 受理本級政府採購的投訴事項,調查處理採購人的違紀行為。負責車輛定點維修企業的確定,定點維修車輛維修項目鑑定、維修標的審定、維修費用審核、維修結果驗收及維修費用的審核支付等工作。
監督檢查科
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建立健全財政監督網路系統;監督局內各科室(單位)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以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擬定行政單位執勤執法用車購置計畫,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執勤執法用車的編制管理;組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按規定進行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監管、資產清查和統計報告等基礎管理工作;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出售國有資產和本級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擔保等事項的審批;組織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閒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推進本級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實現國有資產的市場化、社會化,加強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及其收繳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完善信息報送制度;負責對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鄉鎮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組織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和所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教育培訓規劃。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組織執行離退休人員的各項政策;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
金融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督促金融系統貫徹落實國家和市、區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負責全區信用體系建設,協助金融監管機構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安全區建設;負責全區銀行、債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及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遴選上市公司培育、初審及推薦工作,指導、推進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牽頭協調處理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工作,妥善處理金融突發事件;負責金融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區直機關黨建協作第四組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黨員發展審批工作;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黨員民主評議工作;負責機關各支部、離退休支部黨的建設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檔案、黨建資料的整理收集;負責局機關黨委各項活動的組織;督促催辦檢查上級交辦的事項;協助工、青、婦工作。
綜合法規科
執行彩票管理政策,監督彩票銷售市場;綜合協調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區會計管理辦公室
組織執行會計法規、準則、制度和開展對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法執法情況的檢查;負責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職稱培訓考試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區註冊會計師的考核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電算化工作、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負責全區會計委派工作和管理委派會計、負責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證,負責會計結算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預算編制相關工作。
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配合財政國庫管理部門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按預算單位設立支出總賬及分類賬管理系統;從事撥款方式改革後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會計核算;承擔財政支付機構和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專項業務。
財政投資審核中心
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受區財政局委託,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預算、竣工決(結)算審查,對財政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進行跟蹤評審;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其他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核查及追蹤問效。
計算機管理中心
負責財政系統計算機及其相關設備購置、更新、維護、淘汰的管理工作和相關耗材的採購考核工作;負責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計算機物網路的安全管理,組織財政系統套用軟體開發,實施軟體使用管理,負責區域網路的建設及管理和財政信息在網上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財政電子郵件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財政系統計算機套用的培訓及管理工作,指導各業務科室和鄉鎮財政所計算機的套用和管理。
會計服務中心
組織實施全區財會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會計電算化培訓;組織實施全區會計職稱、註冊會計師考前培訓;組織實施全區會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開展財會專業大專學歷教育;完成區財政局、區會管辦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財經紀律;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對委託單位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根據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定期為委託單位編制會計報表,配合辦理決算,協助編制部門預算,並控制好經費使用,合理使用和節約資金。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各小區物業管理;流動人口管理;職工食堂管理及有關財務核算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楊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