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實行以市生態環境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區生態環境局整合了區環保局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區農業委員會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區國土資源管理分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等。

2019年1月28日,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根據職責和授權擬訂有關法規的實施細則和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配合上級部門解決有關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定管理。組織指導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範和相關標準。按要求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信息網,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查。配合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對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區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承擔生態環境科技科普工作,組織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承擔生態環境大數據套用與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沙坪壩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能,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現任領導

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生態環境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長、支隊長、調研員按照分工協助局長工作。
徐國軒(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區生態環境局全面工作。
王清武(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保護規劃、環境項目管理、環保政策法規、環保宣傳教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考核等工作。分管規劃和污染防治科、法制宣教科、大氣環境科。
屈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水環境管理、行政審批事項、行政許可事項、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入河排污口管理、排污權交易、財務、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環境安全和應急管理、環保信訪投訴和安全穩定、生態環境監測、環境科研等工作。分管水環境科、行政審批科、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生態環境監測站。
楊曉敏(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機關黨建、紀檢、人事、機構編制、文電、檔案、保密、會務、信訪、退休幹部管理、婦女兒童、工會、各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土壤環境管理、固危廢正向環境管理、核安全及輻射環境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辦公室、土壤固廢輻射科。
潘力旌(黨組成員、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主持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
趙會明(調研員) 分管污染源普查工作及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AB角:
王清武楊曉敏
屈 強 潘力旌

內設機構

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局設下列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文電、檔案、保密、會務、信訪、退休幹部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事務;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工作,監督執行生態環境有關資金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審計、編報和實施年度預決算;負責綜合協調、議提案的辦理、有關文稿的起草工作;擬訂內部規章制度。
(二)沙坪壩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配合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對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及約談工作。承擔經濟社會發展考核中有關生態環境的考核工作。
(三)規劃和污染防治科。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有關
綜合性調研,組織起草綜合性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牽頭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碧水、藍天、綠地、田園、寧靜”五大環保行動等有關綜合性工作。承擔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生態示範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監督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放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指導和協調。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牽頭組織起草職能範圍內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本部門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訴訟、行政應訴、國家賠償等法律事務工作,承擔依法行政的監督指導工作,牽頭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負責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工作。制訂並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承擔生態環境科技科普工作,組織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承擔生態環境大數據套用與管理工作。
(五)水環境科。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水生態環境規劃,承擔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承擔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水功能區劃。
(六)大氣環境科。負責大氣、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建立和組織實施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監督指導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七)土壤固廢輻射科。負責對土壤生態環境保護、污染地塊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等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管理、固體廢物轉移管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和放射性廢物處理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電離、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負責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和重點輻射源的監督性監測。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八)行政審批科。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
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按規定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排污許可,輻射安全許可,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夜間作業審核,污染防治設施拆除、閒置、停運審批。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入河排污口的設定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

直屬單位

重慶市沙坪壩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參公)
重慶市沙坪壩區生態環境監測站(事業)

現任領導

局長:徐國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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