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規範管理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八大平台,區政府相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深圳“12.20”滑坡事故的慘痛教訓,確保我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穩定運行。根據全區安全穩定工作會議要求,現就加強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運行和規範管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認真執行。

一、高度重視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規範管理,二、嚴格落實管理責任,三、完善設定手續,四、依法分類處置,五、完善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規範管理

深圳“12.20”滑坡事故發生後,再次暴露出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突出問題,面臨形勢嚴峻。今年(2016年)1月4日至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重慶時強調:安全穩定工作連著千家萬戶,寧可百日緊,不可一日松。面對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於追責,還必須梳理背後的共性問題,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全區各鎮(街)、八大平台及相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安全監管工作,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領導責任,確保全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規範運行;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從嚴從實從細排查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提出科學可行的應對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及時、妥善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改到位。區市政園林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水務局、區環保局、區城鄉建委、區規劃局等部門要盡職履責,對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安全監管工作要常抓不懈,認真查找行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場地的科學布局、規範運行、應急處置等問題,並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各業主單位要全面認真做好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工作,確保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二、嚴格落實管理責任

各鎮(街)、八大平台、相關部門及業主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監管”和“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方職能職責,嚴肅認真地抓好工作落實。
(一)落實業主主體責任。各業主單位要從嚴履行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凡從城鎮向消納場運輸建築垃圾的,必須對消納場進出口及場內道路予以硬化,採取沖洗、灑水等措施控制道路揚塵;配置防止污水、粉塵等二次污染的必要設施,對駛出車輛進行沖洗;所有建築垃圾消納場必須科學合理設定擋土牆和排水設施,保持排水通暢,防止因積水造成滑坡或土石流等災害;加強進場排查,不得將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與建築垃圾混裝入場;按要求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標牌,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區市政園林局備案。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鎮(街)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建築垃圾消納場運行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督促業主方進行整改,同時要督促業主單位嚴格按規範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標牌和警戒線,完善相關安全生產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應急預案制度等;協同區級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建築垃圾消納場(含轄區內高速公路沿線臨時棄土場)的設定做好選址和評估工作;要加大執法力度,對不按核准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運輸、亂傾亂倒、超出核准範圍承運建築垃圾,以及帶泥上路、冒裝、撒漏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區市政園林局牽頭編制建築垃圾消納場所設定規劃,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區國土房管局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臨時用地審批,並對《地災評估報告》、《復耕復墾方案》進行審批,在消納場營運期間,負責定期檢測消納場地災隱患,提出整改措施;區環保局負責對建築垃圾消納場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區水務局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內行洪溝規劃,負責《行洪安全論證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在消納場營運期間,負責定期檢查場內行洪溝的安全運行情況,並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區經信委要組織供電、燃氣等單位負責對建築垃圾消納場內供電線路搬遷和升高、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進行監管。區安監局、區市政園林局、轄區鎮(街)和八大平台,要負責督促業主單位完善建築垃圾消納場的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管,並督促業主單位對安全隱患整改落實。高速公路沿線臨時棄土場由區國土房管局、區交委會同轄區鎮(街)或八大平台負責選址和評估工作;其他相關單位和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加強安全監管,確保消納場安全運行。
同時,對各鎮(街)、八大平台內的施工平場工程,各鎮(街)、八大平台也應加強檢查和監管,確保施工安全

三、完善設定手續


根據《重慶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場所處置建築垃圾,業主單位申請設定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地點和用地範圍必須符合本區專業用地規劃。同時,由所屬鎮(街)或平台組織區規劃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水務局、區經信委等單位進行現場踏勘,督促業主單位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專業評估報告或意見書,並制定停止使用時的封場方案。
(一)區國土房管局現場踏勘同意後,負責對《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土地復耕復墾方案》等進行審批,出具土地使用證明。
(二)業主單位應配備防止污水、廢渣、粉塵等二次污染的必要設施,經區環保局現場踏勘同意後,頒發環境影響評價批准檔案。
(三)按照區水務局對建築垃圾消納場內行洪溝的規劃,建設符合要求的行洪溝,完善排水設施,經區水務局現場踏勘同意後,負責對《水土保持方案》、《防洪泄洪論證報告》等進行審批。
(四)區經信委現場踏勘同意後,出具消納場內燃氣管網、供排水管網、電力設施、通訊設施等的保護意見。
(五)區安監局、區市政園林局督促業主單位完善環境衛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應急救援管理等制度。
完善以上手續後,向區市政園林局提出申請,獲得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後,方可處置。

四、依法分類處置

對全區現有的建築垃圾消納場依法進行分類處置:
(一)對於手續齊全且無安全隱患的建築垃圾消納場。允許其繼續正常運行,同時加強監管。督促其嚴格落實相關作業規範標準,對堆體較高、坡度較大的部位要進行重點監測和加固,保證建築垃圾堆體穩定;針對我區多雨的氣候特點,合理設定排水設施,確保消納場的防洪、排水能力;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場撿拾垃圾。
(二)對於手續不完善但有條件完善的建築垃圾消納場。督促其立即停業完善手續,待手續完善後在滿足安全和容量的前提下恢復運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把關,按照核准條件依法辦理,同時加強監管。
(三)對手續不全且無條件完善的建築垃圾消納場。依法堅決取締封場。封場後按照“屬地管理”和“誰投資、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科學制定轉型方案,待通過評審後,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有序實施。

五、完善管理制度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生產各項基本制度,查漏補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運輸車輛管理制度等;做好安全檢查台賬,使每一次隱患檢查都形成閉環,進一步增強安全檢查工作的有效性。
(二)建立應急處理工作機制。由區市政園林局牽頭,會同規劃、國土、水務、環保等相關部門,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做好風險信息的採集和登記,進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嚴防事故造成重大人生安全、財產損失及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確保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穩定運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第一時間上報相關部門和區政府辦公室。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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