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北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小城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等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區城鄉建設工作,編制全區城鄉建設工作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建設方面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江北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 地區:重慶市江北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全區勘察設計諮詢業管理工作,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審批、施工圖審查備案、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和設計最佳化;指導全區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參與審查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利用。
三、負責全區建築業(含裝飾裝修行業,下同)管理工作,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契約、施工許可、工程造價、工程擔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監督、工程保險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三峽庫區移民工程建設工作。
四、負責區重點工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會同確定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的前期管理;負責重點工程建設的招標投標和管理、協調、監督、檢查、考核。
五、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風景名勝區建(構)築物建設的審批與管理。
六、負責全區住房(含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下同)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負責房地產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危舊房改造工作;指導經濟適用房建設工作;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和商品房預售管理。
七、負責區小城鎮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和村鎮建設管理;負責小城鎮試點工作。
八、負責徵收和管理城市開發建設方面的行政性收費;編制下達城市建設資金年度計畫,弊病能夠監督管理資金使用;管理委系統國有資產。
九、承辦區委、區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席 紅:黨委書記、主任
全面主持區城鄉建委工作,分管辦公室。
江 智:副主任
分管住房建設科、規劃技術科(區發展研究中心)。負責建委“聚商新潮”專項行動。負責區“宜居江北”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危舊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城鄉規劃建設和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輕軌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新農村房屋建設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劉向東:紀委書記
分管組織人事科工作,主持區建委紀檢組全面工作,負責建委“效能提升”、“防治貪腐”、“全員激勵”專項工作,對接區文明城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
周艷春:副主任
分管建管科、區質監站、區安管站。負責區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建築節能工作小組辦公室、區建委系統維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平安江北”居住安全工作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區建設系統“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對接區“平安江北”領導小組辦公室、兩江新區江北片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環保創模、全國科普創建示範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汪 茂:副主任
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區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區城鄉開發公司。負責聯繫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協調,負責區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保障組辦公室、區“暢通江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基礎設施硬體建設)、負責石子山體育公園領導小組辦公室、十八中高中部遷建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天原造紙廠危舊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對接主城區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森林江北”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健康江北”領導小組辦公室。
袁立勛:正處長級幹部
協助分管建築安全及穩定方面的工作。
徐家森:調研員
協助紀委書記開展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規範政務管理,組織協調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動、會議;
2.負責委機關電子政務、機要保密、統計匯總、新聞發布、後勤保障等工作;
3.承擔委機關的檔案和文稿的起草、印刷及分發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資金計畫,部門預算,資金收出及審核;
4.負責城建統計、醫保、固定資產賬務管理、會計檔案;指導基層財務及內部審計;
5.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和議案。
組織人事科
1.負責委系統隊伍建設、紀檢監察、宣傳教育、統一戰線及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2.承擔委機關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綜合治理、信訪維穩等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督查督辦;
3.負責委系統人事勞資、社會保障、勞動安全的管理;
4.統籌協調城鄉建設法制工作,承辦委機關相關法律事務;
5.指導系統兩新黨組織工作;
6.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審批科
1.具體監管區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2.承擔全委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接件工作;
3.辦理區管項目勘察設計施工招標方式核准和備案、施工契約備案、施工圖審查合格備案、質量安全報監、施工許可審批、竣工驗收備案、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項目資本金繳納和超建面積配套費繳納等事項的核查審批工作;
4.負責除直接辦理件外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轉辦工作;
5.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宣傳工作。
建築管理科
1.管理建築業企業、工程造價諮詢企業及人員的資質和資格;
2.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工程監理、保險、擔保、竣工驗收等工作;
3.監督建設工程契約的履行,負責區管項目民工保障金和造價監控,承擔本區建設項目工程款拖欠的清理工作;
4.監督管理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建築施工現場推廣套用新技術;
5.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相關工作,推進成品住宅建設和住宅產業化工作,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工作;
6.查處建設工程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7.指導三峽庫區移民工程建設工作。
住房建設科
1.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負責組織建設宜居城區工作、負責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的監督與實施、培育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
2.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收繳;
3.擬定區危舊房改造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4.負責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及新農村建設;指導小城鎮建設,承擔小城鎮的建設和目標考核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含巴渝新居)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組織評定和申報工作;
5.負責全區相關重點工程建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規劃技術科
1.負責全區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的培養、指導和管理;
2.負責建設工程的相關審批和監管、參與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利用工作、監督管理城市雕塑;
3.負責設計技術規範宣傳貫徹工作;
4.負責組織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宣傳工作;
5.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協調和儲備工作;編制區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區級風景名勝區建(構)築物建設的建設和管理;協助幣級在區的城幣軌道交通建設等重點項目的實施;
7.負責全區相關重點工程建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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