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重慶市武隆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重慶市武隆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重慶市武隆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重慶市武隆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將區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和市委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武隆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武隆區芙蓉中路32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律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2.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4.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5.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安置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6.組織開展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傷殘鑑定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7.組織開展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8.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全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名錄,承辦區內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9.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職能轉變。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袁傑: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宏:負責軍隊移交安置、軍休、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統計、機關後勤、車輛管理、考核、資產管理、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對外協調等工作,分管移交安置和軍休服務科、區軍休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劍龍:負責優撫、雙擁、褒揚紀念、政策法規宣傳、榮譽獎勵、信訪維穩、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和服務中心(站)規範化建設等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優撫和褒揚紀念科(雙擁辦)、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聯絡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
四級調研員唐時昌:負責機關日常工作、黨建、紀檢、安全、保密、檔案、機構編制、政務公開、衛生、群團工作和就業創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就業創業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以及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以及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擬定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軍休服務管理科。擬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役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四)就業創業科。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優撫和褒揚紀念科(重慶市武隆區擁軍擁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組織開展全區擁軍優屬工作,組織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組織協調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承擔中央和市級烈士評定的備案事項。組織和指導開展烈士紀念活動。負責全區退役軍人事務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承擔區內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及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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