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重慶市武隆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重慶市武隆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政務辦”)是2019年機構改革新設立的區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編制1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內設綜合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電子政務科、招投標監督科和督查科6個科室,下轄武隆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副處級)和武隆區行政服務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正科級)2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武隆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 辦公地址:重慶市武隆區鳳山街道建設東路2號負三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行政審批、政務管理服務和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並貫徹實施區內的對應性政策、制度等。
(二)負責本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等相關改革工作,對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實施流程再造和業務指導,協調指導區級審批許可權向基層下放。
(三)負責對本級行政許可類審批項目的調整、變更、取消、合併、簡化,負責清理行政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中介管理。
(四)負責有關行政審批、政務管理服務和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行業規範檔案和示範文本的起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仲裁調解等法律事務;承擔法制宣傳、法制建設以及普法教育工作。
(五)推進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區級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效能督查、績效考核工作。
(六)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服務保障工作。
(七)負責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運行及管理,推進實體政務服務與網上服務融合;承擔政務服務大廳審批網路、資料庫及新媒體的維護及審批信息匯總、上傳、發布及網路配置工作。
(八)負責全區綜合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資格管理、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和綜合監督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監督、指導全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業務工作和招投標行業協會工作。
(九)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依法查處進入全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分別由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承擔。
2.區政務辦負責全區非必須招標項目承包商備選庫的綜合監督管理。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分別負責建築、交通、水利領域備選承包商的徵集、篩選和備選承包商庫的建立及動態維護管理;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城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分別負責地災治理、造林綠化、橋樑維修加固與園林綠化、農業設計與監理等特殊行業備選承包商的徵集、篩選和備選承包商庫的建立及動態維護管理。
3.區經濟信息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林業局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契約簽訂後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

領導分工

王曉明(黨組書記、主  任):主持全面工作。
馮建華(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監督科。指導仙女山街道、火爐鎮、滄溝鄉、接龍鄉公共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巫  嵐(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機關日常事務、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營商環境、政績考核、扶貧攻堅等工作。分管綜合科、政策法規科(法制宣傳、法制建設以及普法教育)。指導江口鎮、石橋鄉、浩口鄉、文復鄉公共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羅海鷗(副主任):分管行政審批、招商引資服務保障、“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政務管理服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電子政務科、督查科,聯繫區行政服務中心。指導鳳山街道、芙蓉街道、羊角街道、雙河鎮、黃鶯鄉公共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王江華(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主任):主持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全面工作。指導桐梓鎮、土地鄉、後坪鄉公共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張建林(二級調研員):協助羅海鷗同志做好行政審批、招商引資服務保障、“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工作。指導鴨江鎮、平橋鎮、和順鎮、鳳來鎮、廟埡鄉公共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謝斌武(二級調研員):負責工會、食堂管理工作,協助巫嵐同志做好扶貧工作。指導白馬鎮、長壩鎮、趙家鄉、大洞河鄉、白雲鄉公共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A B 角:王曉明   巫  嵐    謝斌武
馮建華   王江華
羅海鷗   張建林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黨建、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財務及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行政審批、政務管理服務和工程招投標監管規範檔案和具體文本的擬訂及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依法辦理區級審批、核准備案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仲裁調解等法律事務;承擔法制宣傳、法制建設以及普法教育工作。
(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負責擬訂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職能轉變方面的制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等相關改革工作,對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實施流程再造和業務指導,統籌、指導、監督行政審批許可權向基層下放。負責對本級行政許可類審批項目的調整、變更、取消、合併、簡化及涉及行政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管理。
(四)電子政務科。負責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運行及管理,推進實體政務服務與網上服務融合;承擔行政服務大廳審批網路、資料庫及新媒體的維護及審批信息匯總、上傳、發布及網路配置工作。
(五)招投標監督科。負責區綜合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資格管理,健全評標專家準入、考評、退出機制。受理進場交易項目提前抽取專家事項。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並推動全區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依法查處進入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協調和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監督、指導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業務工作和招標投標行業協會工作。
(六)督查科。推進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區級行政服務中心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服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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