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人民民眾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接待人民民眾來訪,保證全區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信訪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提出建議參考。
(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相關領導及市信訪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自辦、聯辦、督辦各類信訪問題;按照信訪工作“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向各鄉鎮黨委、政府和區級部門、有關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三)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民眾到區委、區政府的集體上訪和其他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檢查、協調區級各部門和鄉鎮的信訪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區的信訪穩定業務工作;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部門信訪穩定工作目標管理的制定、實施、考核;總結推廣各級各部門信訪穩定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穩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了解並掌握全區基層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負責組織對全區基層信訪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督促基層信訪部門辦公條件、硬體設施的改善。
(六)負責對信訪穩定信息進行篩選、上報和反饋;對重要信訪穩定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供領導決策參考。
(七)負責牽頭和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處理各類矛盾、糾紛,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維護全區社會穩定。
(八)認真履行環境保護相關工作職責。
(九)承辦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安朝樹同志(黨組書記、主任):主持區信訪辦(維穩辦、群工辦、聯席辦、人民建議徵集辦)全面工作。
劉明同志(黨組成員、副主任):牽頭抓好區維穩辦日常工作,分管辦內維穩科。牽頭搞好國土房管、征地拆遷、地災防治、城鄉規劃與建設管理領域的信訪工作,聯繫區領導劉朝煜分管範圍的信訪事項;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事項。重點關注鳳山街道東部片區內房地產領域的突出矛盾糾紛。
謝世瓊同志(黨組成員、副主任):牽頭抓好民眾初信初訪案件的登記、轉辦、協調處理,網上系統錄入及辦理;分管區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投訴中心;負責區級領導定點接訪工作;聯繫胡珍強、馬奇柯(仙女山旅遊度假區管理)等區領導分管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事項。重點關注仙女山、桐梓、火爐片區內房地產領域的突出矛盾糾紛。
陳群同志(黨組成員、副主任):牽頭抓好複查覆核、人民意見徵集以及辦信工作;分管辦內複查覆核科;負責抓好市委市政府對區委區政府的信訪目標考核,負責對區級各單位的信訪穩定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市信訪辦駐北京工作組的聯絡工作;聯繫周光、陳清松等區領導分管領域的信訪事項;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重點關注白馬、江口片區內涉及房地產領域突出矛盾糾紛。
黃迅同志(督查專員):牽頭抓好市、區對全辦的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信訪宣傳工作(包括市上的微信今日頭條、網評等宣傳任務);分管組織人事、機關後勤、綜合材料、財務、黨務、綜治、“五創”、計生、法制、檔案、扶貧、保密、招商信息等工作,分管辦內綜合科;聯繫王頻、石強楨、陳勁、金鴻、張小寧等區領導分管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重點關注鳳山街道西部片區內房地產領域的突出矛盾糾紛。
黃濤同志(督查專員):負責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幹部接訪下訪、各級交辦積案的推進化解和信訪老戶轉化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市委督導組相關工作;分管區民眾工作信息中心;協助劉明同志搞好區維穩辦工作;聯繫馬奇柯(政法維穩)、羅建國、黃昕等區領導分管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重點關注鴨江、平橋片區內房地產領域的突出矛盾糾紛。
黃光興同志(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投訴中心主任):負責區民眾來信來訪投訴中心日常事務工作,在區政府信訪視窗進行坐班接訪;聯繫劉高永、何林等分管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重點關注芙蓉街道片區內房地產領域的突出矛盾糾紛。
AB角:劉 明—黃 濤
謝世瓊—黃光興
陳 群—黃 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共重慶市武隆區委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中共重慶市武隆區委民眾工作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組織協調本辦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安排有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負責上級來文的傳閱、處理、保密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信訪情況的收集、整理和綜合分析,及時反饋重要信訪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負責起草或審核全局性重要檔案和報告及承辦會務等。負責本辦各項規章制度的修訂完善、檢查落實工作。負責本辦的黨務、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老幹部工作。負責財務、機關後勤、接待、印鑑管理、車輛管理、衛生檢查及其他政務、服務工作。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複查覆核科
負責區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信訪人向區政府提出的信訪事項複查(覆核)申請的初審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實施應由區政府職能部門辦理的複查(覆核)信訪事項委託工作。審核由區級職能部門複查(覆核)、並以區政府名義作出複查(覆核)結論的材料和意見。負責上級信訪部門及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指導、幫助鄉鎮和部門做好信訪事項答覆、複查工作。負責做好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負責做好信訪事項的聽證工作。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維護穩定工作科
負責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和檢查、指導、督辦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區內重大決策事項實行信訪穩定風險評估相關工作。組織區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議,定期綜合分析全區社會穩定形勢,預測趨勢,提出對策,供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參考決策並報市維穩辦。針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處置工作預案。對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在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領導下,及時協調有關地方和部門妥善處置,並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掛牌督辦解決影響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方案,經領導審定後向有關責任單位交辦並實施督辦。收集有關政治、社會穩定狀況的社情動態信息,及時上報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區委、區政府,並對緊急事件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有關方面對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對維穩工作體制、機制、工作經驗及時分析研究,加深對維穩工作規律的認識。加強工作制度建設,完善各項維穩工作機制。負責牽頭組織到市進京上訪人員的勸返和重點人員(群體)的穩控工作。完成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