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對市級機關事務實行統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和標準,合理統籌配置資源;負責擬定機關事務管理規章制度;主管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用地、公務用車、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和集中辦公區域的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機關事務工作。
二、負責全市大型活動、重要會議以及公務接待的後勤保障服務有關工作;起草接待工作相關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統一管理和使用政務活動後勤保障服務專項經費;負責市級機關、區縣 (自治縣)及定點賓館、接待基地公務接待服務保障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考評。
三、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市級機關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分類制定市級機關資產配置標準;負責市級機關、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承擔政府集中採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及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縣 (自治縣)開展政府採購工作。
四、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導區縣 (自治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統籌安排市級機關用地;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市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區縣 (自治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七、負責外地駐渝辦事機構服務和管理。
八、推動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負責制定全市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確定市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對市級機關後勤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後勤資源;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後勤人員和接待人員的培訓。
九、統一組織實施市級機關相對集中辦公區域的後勤保障服務。
十、負責市領導的生活和重要政務活動的有關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事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負責組織起草全市機關事務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有關制度;審核機關規範性檔案和工作制度;承擔機關事務政策研究有關工作;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訴訟和契約審核等有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承辦的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承擔和參與重要政策、重要檔案、領導講話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組織開展局系統普法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負責政務活動後勤保障服務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組織編制部門預算、編報部門決算,並負責預算執行;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擬訂機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審計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四)服務接待處。承擔公務接待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參與全市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參與起草接待工作相關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審核政務活動後勤保障服務專項經費;負責市領導工作考察車輛安排及有關生活服務保障;負責市級機關、區縣(自治縣)及定點賓館、接待基地公務接待服務保障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考評。
(五)房管基建處。負責統一管理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維修、處置工作;統籌安排市級機關用地;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市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公務員住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和周轉房的項目審核、集中建設和配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費用定額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基建工程立項和質量監督、指導;指導區縣(自治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六)資產管理處。負責市級機關、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承擔政府集中採購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的政府採購;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及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經營指導、資產監管、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
(七)節能工作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劃及相關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區縣(自治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八)綜合指導處。指導並推動市級機關和區縣(自治縣)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負責制定全市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確定市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對市級機關後勤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後勤系統業務培訓;擬訂市級機關公務員生活福利補助的措施和辦法;負責駐渝辦事機構的審核、協調、管理和服務;指導外地駐渝辦事機構開展經濟協作工作;負責市領導及其住宅小區的生活服務工作。
(九)車輛管理處。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根據職責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採購配備管理;負責編制市級機關年度配備更新計畫並統一組織實施集中採購;負責區縣(自治縣)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以及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等公務用車編制、標準、配備、處置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中央和外地駐渝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註冊登記、處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安全保衛處。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局系統的國家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在局系統接待基地進行的公務接待、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後勤員工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及外地駐渝辦事機構的黨群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局領導班子成員5人(黨組書記、局長1名,黨組成員、副局長3名,黨組成員、副巡視員1名),另有副巡視員1人。下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財務審計處、服務接待處、房管基建處、資產管理處、節能工作處、綜合指導處、車輛管理處、安全保衛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等12個處室,編制71人。下轄天怡控股集團、大禮堂管理處、房屋管理處、市級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錦紅小區服務中心、汽車隊、渝勤公司等13個企事業單位,其中:天怡控股集團管理渝州賓館、霧都賓館、東方花苑飯店、廣場賓館、廣州重慶大廈、聯誼酒店。局系統共有職工2800餘人。
直屬單位
重慶天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2004年2 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為重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國有控股集團公司。
現任領導
周文盛為重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