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是主管全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現有機關職工26人,其中委領導6名(教委主任兼工委書記1名、工委副書記1名、教委副主任3名、紀監組組長1名),內設機構有綜合科、黨建科、基礎教育科(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民辦教育科)、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規劃建設後勤服務科、安全穩定科(信訪科、法制科)、督導室等10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梁平區梁山街道育英街8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區有關教育工作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制定全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決定本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編制、上報、下達各階段教育的招生計畫,指導、監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指導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全區中國小、幼稚園、中職學校和教育事業單位。
(四)統籌管理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指導、規劃中國小校、幼稚園、中職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審核、報批完小(含鎮鄉、街道成人學校、中心幼稚園)以上學校和審批村級國小、成人學校以及社會力量辦學學校的設定、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和合併。
(五)統籌管理財政預算安排的全區教育經費,指導、協調鎮鄉(街道)和有關部門做好對教育稅費的徵收和對教育的財政收入,按規定做好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管理和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決定學校公用經費定額和代收費標準。歸口管理市內外對本區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幹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七)管理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調配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管理教職工的考核、職評和獎懲工作,指導本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人才培養、開發、引進、交流工作,管理中國小、幼稚園、中職學校和直屬單位人事工作。
(八)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環境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國小區級優秀學生審批。
(九)統籌管理國小、國中、高中、職高、大學中專的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和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擬定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的招生計畫和成人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學校對各類學生的考評鑑定,管理國中學歷證書和有關培訓證書的發放工作,協助市教委做好高中階段學歷證書的發放工作。
(十一)負責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二)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科研、教研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和勞動者綜合素質的提高。
(十三)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教育國際合作、國際交流及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配合市教委做好外派教師、外援教師和外籍教師的管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全區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及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資料配備等工作。
(十五)管理、指導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和安全穩定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對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教育工作的督導工作和對各學校的督導評估工作。
(十七)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歸口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八)按照區委要求做好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十九)指導教育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十)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女組織等群團工作。
(二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承辦政務綜合性日常工作以及文秘、信息、宣傳、保密工作;負責牽頭辦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負責政務督查督辦和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全局性、綜合性重要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機關政治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工會事項。負責處理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具體工作;研究貫徹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督促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
(二)黨建科
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承辦黨務日常工作、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發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思想意識形態、統戰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三)基礎教育科(重慶市梁平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管理、指導全區普通中國小、幼稚園的招生入學及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指導全區各系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指導示範性、實驗性普通中國小、幼稚園的創建,受理申報、審核、評審及報批事宜;管理中國小學籍,審批學籍異動,組織國中結業考試,驗發畢業證書。負責對大學中專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教育系統學生的對外交流工作。
(四)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管理、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負責共青團區委教育工委、區少先隊工作;組織、指導中國小學生的專題教育活動,表彰各類優秀學生;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牽頭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畫。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民辦教育科)
管理、指導職業學校、成人學校和民辦學校教育工作;組織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招生、考試;管理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學生學籍,核發畢(結)業證書及相關培訓證書,並指導就業;受理申辦民辦學校事宜,審批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終止,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對其進行年檢、考核、評估等。負責教育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對社區教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六)組織人事科
負責中國小幹部監督管理及考察、考核、推薦、報批和任免工作;負責編制管理、教職工隊伍管理、調配、畢業生就業、人事統計、教職工調資、晉級、教齡津貼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註冊、非領導職務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先表彰工作;負責學校幹部、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以及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的審查、報批等工作;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配合市教委做好外派教師、外援教師和外籍教師的管理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制定本系統經費管理辦法,配合財政部門合理安排教育經費,統計、監測全區教育投入和執行情況。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報表和教育經費統計報表,分析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財務、會計和統計工作,編制學年教育事業統計及勞動工資統計報表。負責職工工資福利發放等工作。指導教育經費結算、教育保障、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和教育行風評議工作;負責對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日常內部審計工作。
(八)規劃建設後勤服務科
編制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各類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教育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行業的基本建設管理和招投標等相關工作;負責學校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裝備及信息化建設。
(九)安全穩定科(信訪科、法制科)
負責學校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擔有關教育的法律事務,協調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督促學校依法治校;負責涉教網路輿情的監管、處置綜合協調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事宜,協調、配合相關科室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受理教育行政複議事宜;指導、督促學校做好安全穩定工作,維護校園治安和財產安全;協助公安部門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體系及處理髮生在學校內的各種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綜合治理工作。
(十)督導室
負責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目標、辦學方向、管理水平、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進行督導評估;對全區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發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全區教育系統的重大問題、熱點、難點問題等進行調查研究或專項督導,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教育質量監測和各級各類學校年度目標考核工作;指導教育督導責任區工作,組織責任督學開展經常性督導工作,開展教育督導科研工作。

直屬單位

(一)教育考試中心(教育服務中心)
負責承辦國家教育考試方案的擬定,承辦區教委委託的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高等教育考試招生、自學考試和社會化考試等具體事務;負責國家教育考試的調研、宣傳和服務工作,提供教育考試決策諮詢。指導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學生作業本、校服征訂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學校後勤改革的總體規劃、政策指導、組織協調、檢查落實等工作;負責中國小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運作;負責學校食堂、校園超市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工程招投標和政府採購具體工作。參與制定本系統基本建設管理辦法,指導學校辦理基本建設手續;負責基本建設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進行監管;負責辦理工程立項、預算、決算審計,完善基本建設檔案;負責編制上報各種基建規劃、進展情況、基建統計、基建決算等報表。負責學校土地徵用,學校用地及校舍情況統計;負責辦理學校土地及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權屬確定;負責學校土地及房屋的管理處置及新建校舍轉固等工作;負責學校校舍、房屋鑑定、職工住房管理、教育救災等工作。負責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為學校及師生安全穩定提供服務保障。
(二)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教育系統信息化的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工作,推進全區“三通兩平台建設”和“智慧校園”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區教育系統信息技術及教育裝備工作,承擔學校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圖書館(室)和各類功能室的建設規劃、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教研、科研和培訓工作,承擔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及實驗管理、圖書管理、信息技術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實驗教學、信息技術教育研究工作。負責區教育城域網的管理、運營、維護和後期建設發展等工作,承擔全區教育視頻會議、優質課、教學音像及多媒體教材的拍攝、製作和推廣工作。協助區教委基教科和體衛藝科做好全區教育系統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研學旅行的管理、指導、服務工作。
(三)教育經費結算中心
審核學校用款計畫,辦理學校財政直接支付業務,代理學校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學校編制預、決算及教育經費統計報表,指導學校食堂會計核算工作,協助管理全區教育經費。
(四)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教育扶貧及學前教育、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大學教育階段貧困學生資助工作,貧困家庭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及相關貸後管理、還款救助工作,應徵入伍大學生學費代償工作,三峽移民高職學生資助工作,貧困大學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工作,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其他臨時性學生資助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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