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
- 類別:委員會
- 地點:重慶
- 國家:中國
機構撤銷
主要職責
(二)擬訂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熱力、燃氣、環衛、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等市政管理方面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
(三)承擔城市道路、排水、橋樑、隧道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的責任。負責市政設施維護許可的管理。
(四)承擔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負責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的管理,管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生活垃圾處置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
(五)承擔城市供水、節水、排水、供熱管理的責任。指導城市燃氣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城市供水工作,監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城市二次供水許可。
(六)承擔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責任。指導協調戶外廣告、戶外燈飾設定管理工作。
(七)承擔城市管理執法的責任。負責城市管理的監察執法,管理城市管理數位化平台。
(八)根據全市資金計畫劃撥資金,負責編制下達全市市政維護、公用、環衛、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資金計畫;並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九)承擔市政管理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教育工作;開展市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的鑑定,指導高新技術的推廣和運用;開展市政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指導區縣(自治縣)市政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承辦信息、統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目標考核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開展市政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市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
(三)技術標準處:組織和指導市政管理行業發展和專業規劃的編制、評審、報批、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檢測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市政管理方面的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市政管理行業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四)道橋管理處:承擔市管城市道路、橋樑、隧道、排水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管理工作;組織市管市政設施維護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協調路橋收費管理工作;承擔停車樓(場)行業管理工作;參與主城區防汛工作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五)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承擔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容貌管理專業規劃;承擔生活垃圾處置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單項市容環境衛生整治檢查評比工作,承擔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水域垃圾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環衛設施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六)水務處(燃氣熱力處):承擔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燃氣工作;承擔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城市二次供水許可的管理工作;承擔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工作,承辦城鎮污水管理費徵收的管理工作。
(七)照明燈飾管理處:承擔城市照明設施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城市照明設施管理維護工作;擬訂主城區城市照明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夜景燈飾設計方案審查;參與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和夜景燈飾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市夜景燈飾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廣告設定管理處:指導協調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主城區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設定管理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主城區戶外廣告規範整治工作。
(九)執法監督處(重慶市市政管理監察總隊):承擔城市管理監察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城市管理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承辦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培訓工作;參與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工作。
(十)安全與督查處:組織擬訂市政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和管理制度,承擔市管市政設施安全運行監管工作,編制安全應急預案,指導市政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辦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參與市政管理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重要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
(十一)計畫財務處:擬訂市政維護管理資金計畫;編制下達市政維護管理資金使用計畫和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承辦機關各項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所屬單位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工程建設維護項目預(決)算審核工作,監督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承擔內部審計和系統統計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處:組織市政管理行業的科學研究和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科技研究項目、重大科研成果的申報、評審、驗收,推廣市政管理行業新技術;承辦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指導市政管理行業信息化工作。
(十三)宣傳教育處:承擔行業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行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行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動;承辦中心組學習有關工作;指導所屬教育機構的工作。
(十四)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承辦專業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考評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