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簡介
1951年3月8日至13日,重慶市第一屆婦女代表大會召開,正式成立重慶市民主婦女聯合會,後改名為四川省重慶市婦女聯合會。1997年,重慶直轄後改名為重慶市婦女聯合會。重慶市婦聯從1951年3月成立至今,共召開14次婦女代表大會,其中1996年以前(即直轄前)召開過10次。直轄後,召開過4次婦女代表大會。直轄前歷屆主席分別是:李蘊華、沈谷蘭、華逸、楊光志、劉惠蘭、龔光文、羅淑芳、曾弟書;直轄後歷屆主席分別是:張軒、楊恩芳、蘭運華、丁中平。
重慶市婦在線上關內設12個職能部室:辦公室、婦女理論研究室、組織聯絡部、宣傳教育部、農村工作部、城市工作部、維護婦女權益部、兒童工作部、婦女兒童事業發展部、重慶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人事部(掛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牌子)、機關黨委。另下轄6個事業直屬單位:重慶巾幗園、重慶市婦女兒童培訓活動中心、《新女性》雜誌社、重慶市政府機關幼稚園、重慶市景德幼稚園、重慶市袁家崗幼稚園。
多年來,尤其是直轄以來,重慶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婦女兒童工作,始終將婦女兒童事業發展與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重視、婦聯協調、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格局,婦女兒童發展環境不斷最佳化,婦女兒童事業取得長足進步。重慶市婦聯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全國婦聯的正確指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拓創新、主動作為,團結動員廣大婦女積極投身經濟建設、不斷拓寬黨和政府聯繫婦女民眾的渠道、有效統籌城鄉婦女發展、切實幫扶婦女創業就業、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積極參與社會管理、不斷加強婦聯組織自身建設,為重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2012年12月,重慶市召開了第四次婦女代表大會,提出了“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第四次黨代會要求,圍繞‘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總任務,以服務大局、服務婦女為宗旨,團結帶領全市廣大婦女共同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來,為在西部率先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做出新貢獻”的指導思想。明確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貫徹,婦女發展環境更加最佳化;婦女綜合素質明顯提高,婦女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婦女廣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婦女的貢獻更加凸顯;婦女合法權益有效維護,婦女社會地位不斷提高;婦女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婦聯組織的社會凝聚力、號召力和影響力進一步擴大”未來五年全市婦女工作奮鬥目標。部署了“主動服務經濟發展,動員婦女為推動‘富民興渝’創造新業績;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引領婦女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新貢獻;切實強化思想引領,凝聚婦女為推進社會文明彰顯新作為;大力提升婦女素質,推動婦女全面發展實現新突破;深入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取得新進展;努力築牢‘堅強陣地和溫暖之家’,實現婦聯組織自身建設再上新台階”的主要任務。發出了“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團結帶領廣大婦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為在西部率先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而努力奮鬥”的號召。
當前,全市各級婦聯組織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重慶市第四次黨代會精神為契機,積極開展“富民興渝、巾幗建功”、“富民興渝、巾幗興業”、“富民興渝、巾幗促農”三大行動,組織引領廣大婦女在“三化”建設中建功立業;大力實施女性人才建設、家庭建設和婦聯組織自身建設,促進婦女全面發展;深化拓展婦聯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四項重點工作,廣泛實施關愛扶貧項目,有效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切實將婦聯組織建設成為黨開展婦女工作的“堅強陣地”和深受廣大婦女信賴和熱愛的“溫暖之家”!
領導成員
重慶市婦聯黨組書記 、主席
張健
重慶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郎曉莉
重慶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謝曉曦
重慶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陳曉輝重慶市婦聯黨組成員、掛職副主席
楊廷會
重慶市婦聯黨組成員、掛職副主席
王海燕
重慶市婦聯兼職副主席
陳愛華
重慶市婦聯兼職副主席
李長洪
重慶市婦聯兼職副主席
綦濤
重慶市婦聯兼職副主席
工作任務
重慶市婦女聯合會是中共重慶市委和全國婦聯領導的全市各族各界婦女的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婦女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支柱之一。其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婦聯按照《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
(二)調查、研究全市城鄉婦女和兒童的狀況、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決策建議,協助黨委管理下級婦聯幹部。
(三)組織、動員全市廣大婦女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指導和推動全市婦女工作的開展。
(四)指導各級婦聯的宣傳工作,教育、引導婦女增強“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傳先進婦女,開展婦女幹部培訓。
(五)代表全市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監督。按照有關規定,向市委推薦優秀女幹部,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的制定,貫徹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六)做好親職教育、兒童基金會等工作,牽頭協調、推動社會各界為兒童服務。
(七)加強與各族各界婦女的聯繫,積極開展同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婦女的聯誼,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往來,增進友誼,加強合作。
(八)負責機關、直屬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包括紀檢監察工作),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指導、協調下屬單位因地制宜開展各種經營活動,以發展我市婦女兒童事業。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婦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重慶市婦女聯合會機關設7個部(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行政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區縣(自治縣)婦聯年度工作綜合考核。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檔案,撰寫《婦女團體志》。
(二)組織聯絡部(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指導婦聯繫統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承擔市婦聯黨組協助管理下一級婦聯組織領導幹部的具體工作。考察推薦各條戰線優秀婦女人才,協助黨委組織部門做好女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指導、協調組織婦聯繫統幹部培訓。負責各界婦女統戰、聯誼工作。負責婦女代表、執委、常委的常規性工作。管理、指導團體會員工作,聯繫服務以女性為主的社會組織。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職稱評定、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的管理、考核和獎懲工作。
(三)宣傳教育部(網路宣傳中心)
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和引導全市婦女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指導和實施對全市婦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四自”教育。組織開展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進步的活動。負責婦聯繫統的對外宣傳交流工作,承擔宣傳網路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婦女理論研究和婦女熱點、難點問題調查研究,指導基層調研工作。
(四)婦女發展部
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社會建設,開發婦女人力資源。組織婦女參加文化科技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婦女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組織開展“巾幗建功、巾幗興業、巾幗促農”三大行動,促進婦女創業就業。指導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建設和巾幗志願者服務工作。
(五)維護婦女權益部(信訪辦公室)
協助做好《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實施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參與社會治理,處理民眾來信來訪,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重大案件;開展心理諮詢、法律援助等工作。
(六)家庭與兒童工作部
牽頭組織、協調市級“六一”慶祝活動。組織實施困境兒童關愛幫扶工作,實施“春蕾計畫”。貫徹實施《中國兒童發展綱要》、重慶市親職教育規劃,搞好家教的理論研究,培訓家教骨幹,辦好家長學校,推動建立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負責指導推動家庭文明建設和家庭文化建設工作。
(七)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重慶市婦女和兒童發展規劃。協調推動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實施婦女和兒童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婦女和兒童發展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