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是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南川區三環路金山大道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起草環境保護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根據職責和授權擬訂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配合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牽頭協調對較大及以上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參與解決涉及南川區的跨流域、跨地區的環境污染糾紛。指導和協調鄉鎮(街道)及部門環境問題的處理。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定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修復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範和相關標準。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信息網,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我區的相關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查。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制度,對接中央和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區級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根據授權對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查問責。
(十二)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以及跨區域、跨流域的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四)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五)承擔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督查督辦。承擔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會務、信訪、政務公開、信息等工作。負責史志、大事記的編纂工作。負責擬訂並監督實施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承擔局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黨的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才引進、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辦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辦生態環境系統領導班子成員雙重管理日常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具體事宜。
(三)法規科。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審查。組織實施環境執法責任制。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國家賠償等法律事務工作,承擔依法行政的監督指導工作,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牽頭建立環保權責清單,牽頭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四)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負責本區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參與本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參與審查區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有關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五)自然生態保護科。貫徹執行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生態示範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有關綜合性調研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組織起草生態環境規劃、計畫、制度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態環境的考核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工作。承擔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水生態環境科。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承擔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參與協調跨行政區域的水體污染防治工作。貫徹落實跨區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承擔入河排污口的設定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水功能區劃。協助承辦水污染排放許可、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管理工作。組織確定水納污能力,牽頭污染源普查工作,牽頭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協調、推進五大環保專項行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
(七)大氣環境科。負責大氣、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實施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牽頭開展污染物排污許可、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具體工作,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確定大氣納污能力。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牽頭開展生態環境統計。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指導和協調工作。
(八)土壤生態與輻射管理科。負責對土壤生態環境保護、污染地塊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等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管理、固體廢物轉移管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監督管理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處理,組織實施電離、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負責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現任領導

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局長:周明理
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正處級):宋明智、高在中
重慶市南川區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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