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編制。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下一步工作打算六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201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關於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寬政府信息公開領域和範圍,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為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務人民民眾、推動公安工作、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發揮積極作用,取得明顯成效。
(一)回應社會關切,積極推動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2013年,積極推動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等民眾關心的政府信息公開,通過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及時對外公開我局201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認真做好行政審批項目調整信息公開,及時在政府網站公開最新市級公安行政審批項目庫。切實執行《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時準確、便民利民的原則,主動向社會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普遍關注、需要社會知曉的執法信息。
(二)立足便民利民,著力增強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集中推出12條25項便民利民舉措,及時在政府網站向全社會公開具體工作舉措和涉及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管理及公安法制工作的政策解答,以更好地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接受監督。繼續完善網站“網上辦事”欄目建設,做好“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網上車輛管理所”、“重慶公安出入境網上服務大廳”、“重慶消防網辦事大廳”、“重慶市民爆信息系統網路服務平台”、“重慶市公安局網際網路信息備案管理系統”五個網上辦事平台的管理維護,及時為民眾提供服務諮詢和業務辦理。繼續推進做客《陽光重慶》欄目直播間活動,認真做好涉及公安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解答,虛心接受民眾諮詢、建議和投訴。
(三)加強載體建設,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和效能。為提高政府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權威性,通過採取媒體通氣會、集中採訪等多種形式和套用政府網站、公安微博等多種載體,及時對外發布公安工作重要信息。2013年,市公安局先後對外公開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打擊食品犯罪集中宣傳活動、摧毀川渝地下販毒通道、“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執法行動等系列大要案件和重要警務專項工作信息,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媒體和公眾的肯定。全年在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發布重要決策部署、專項行動、重特大案(事)件和便民利民措施等信息185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146條。其中,通過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信息357條,在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發布信息4789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全年主動公開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動態信息,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治安警情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等多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形式。一是在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公開各類公安政府信息;二是主動聯繫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信息,全年共發布新聞通稿260餘篇,組織媒體記者集中採訪122批次;三是圍繞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公安工作重點,通過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線上諮詢”欄目解答公眾疑問,全年共解答各類諮詢2937條。同時,組織相關業務警種和基層公安機關參與做客《陽光重慶》欄目直播間活動,加強與網民“零距離”溝通交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公安局始終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公正、公平、及時、便民地處理公眾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積極拓展申請受理渠道,通過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線上申請平台、傳真、信函等方式受理信息公開申請,嚴格按照自辦、轉辦的工作流程,主動協調相關部門,注重時效,依法辦理。全年共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市公安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4件,按期回復84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度,市公安局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案件3件,其中,公安部駁回行政複議申請2件、市政府維持原答覆意見1件。全年,未發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市公安局沒有收取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任何費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還存在政府入口網站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公開範圍有待進一步拓展等問題。2014年,市公安局將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是進一步加強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站建設。著力強化網站安全運行機制,提高網站安全性和穩定性,最佳化網站欄目功能設定,突出網站各項對外服務功能,打造好為民服務網上平台。
二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信息,都要及時、主動公開,並不斷擴大公開信息量,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
三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水平。通過開展培訓、分析通報等方式,加強對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與指導,全面提升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