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批覆

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4年做的一份關於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的非規範性法檔案,旨在可持續開發旅遊資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4〕67號 
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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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4〕67號
石柱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審定〈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送審稿)的請示》(石柱府文〔2014〕117號)收悉。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以下簡稱《規劃》)。
二、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範圍為黃水鎮、冷水鎮、悅崍鎮、魚池鎮、楓木鄉、太陽湖6個組團,總規劃面積73.53平方公里,規劃建設面積25.24平方公里。
三、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空間布局為一軸牽引、兩環相扣、中心集聚、五鎮聯動的模式。一軸:魚池―黃水土家生態文化景觀廊道發展軸線。兩環:冷水―楓木―黃水東部荷香溪谷漫遊環線、黃水―悅崍―魚池西部森林田園漫遊環線。中心:黃水森林小鎮。五鎮:冷水溫泉小鎮、悅崍土家小鎮、魚池活力小鎮、楓木漫動小鎮、太陽湖水雲小鎮。
四、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定位為:以“風情土家·清爽黃水”主題形象,建成中國著名和國際知名的山地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
五、重慶黃水民俗生態旅遊度假區土地按用途劃分為:已規劃城鎮建設用地1250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17.0%;新增旅遊設施用地1271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17.3%;游賞用地962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13.1%;鄉村居民點用地90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1.2%;綠化用地1069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14.5%;道路用地69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0.9%。
六、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一是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度假區開發建設。《規劃》應與石柱縣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機銜接,確保規劃的統一性。嚴格按照《規劃》進行開發,以旅遊設施、旅遊房地產為主,不得搞“小產權房”等違規開發,不得建設高爾夫球場等成本高、浪費大的項目,不得突破規劃範圍。二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度假區開發應與風景名勝區有機銜接,注重對生態環境和自然、人文景觀的保護,增加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措施。三是度假區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等基礎設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過PPP模式選擇有實力的業主進行統一建設。要以市場為基礎,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五是對度假區周邊利用自住房參與旅遊服務的,要統一接待標準,注重房屋安全,防止無序經營。
七、《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如需調整,須按法定程式報批。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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