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批覆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批覆,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發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 〔2014〕 63號 
渝府〔2014〕63號
綦江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報審〈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送審稿)〉的請示》(綦江府文〔2014〕43號)收悉。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以下簡稱《規劃》)。
二、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範圍為“古劍山前山―楊家坪”一線區域,即東到石蓮,南到兩河口,西到大天池,北到梨樹灣。規劃面積29平方公里,規劃建設面積7.04平方公里。
三、古劍山旅遊度假區空間布局為四大禪藝養生功能區和兩大主題體驗旅遊區。四大禪藝養生功能區,即禪動·山地富氧運動康體區、禪心·藝術創意設計互動區、禪悟·森林湖靜思修賢區、禪養·歸派山鄉禪意慢生活區;兩大主題體驗旅遊區,即生命頌·時空穿越生命演繹區、閨谷·女性情感度假體驗區。重點打造生態運動公園、親子樂活公園、山地低空飛行俱樂部、國際藝術家聚落、琉璃心國際禪修中心、山鄉歸派小鎮等21個精品旅遊項目。
四、古劍山旅遊度假區定位為:以禪文化和藝術文化融合創新為核心競爭力,以山水養生為結合點,以四季全時度假為發展模式,集山水養生、文化體驗、藝術休閒、禪意度假、山居養老等功能為一體的禪藝山水養生度假區。
五、古劍山旅遊度假區土地按用途劃分為:居住用地250.9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35.6%;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5.4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7.87%;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244.3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34.7%;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107.7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15.3%;公用設施用地15.3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2.2%;綠地與廣場用地1.9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0.27%;村莊建設用地28.4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4.0%。
六、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一是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度假區開發建設。《規劃》應與綦江區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機銜接,確保規劃的統一性。嚴格按照《規劃》進行開發,以旅遊設施、旅遊房地產為主,不得搞“小產權房”等違規開發,不得突破規劃範圍。二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度假區開發應注重對生態環境和自然、人文景觀的保護,增加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措施。三是度假區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等基礎設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過PPP模式選擇有實力的業主進行統一建設。要以市場為基礎,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五是對度假區周邊利用自住房參與旅遊服務的,要統一接待標準,注重房屋安全,防止無序經營。
七、《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如需調整,須按法定程式報批。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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