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玉灘湖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2013—2017年)的批覆發文機關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是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玉灘湖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2013—2017年)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3〕74號
渝府〔2013〕74號
大足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批轉重慶市玉灘湖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2013—2017年)的請示》(大足府文〔2013〕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慶市玉灘湖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2013—2017年)》(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確定的原則、目標、任務。你區要會同榮昌縣處理好近期與遠期、示範與推廣等方面的關係,有機銜接本地區統籌城鄉、“十二五”規劃等戰略部署和區域性規劃,整合資源、突出重點、有序實施,實現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你區要加強與榮昌縣人民政府的聯繫,建立協調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項目資金、管理與技術保障,有力推動方案實施。同時,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爭取國家補助資金,落實配套資金,全面完成《總體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確保玉灘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