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評定蔣衛紅同志為烈士的批覆2014年2月12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評定蔣衛紅同志為烈士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4〕6號
渝府〔2014〕6號
涪陵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申報蔣衛紅同志為烈士的請示》(涪陵府文〔2013〕10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蔣衛紅,男,漢族,1966年2月生,大學本科,中共黨員,生前系涪陵區公安局百勝派出所所長,一級警督警銜。2013年11月4日晚,蔣衛紅同志帶領7名民警在涪陵區人民東路清溪溝抓捕毒販時,被歹徒用帶刺尖刀刺中心臟,身負重傷仍緊抱歹徒,在戰友增援下終於將歹徒制服。蔣衛紅同志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於當晚21時35分壯烈犧牲。其死難情形符合國家關於烈士評定的規定,市政府同意評定蔣衛紅同志為烈士。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