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立慈雲寺―米市街―龍門浩市級歷史文化街區的批覆第一條是同意設立慈雲寺―米市街―龍門浩街區為市級歷史文化街區。
渝府〔2014〕35號
南岸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申請設立“慈雲寺―米市街―龍門浩”歷史文化街區的請示》(南岸府文〔2014〕1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慈雲寺―米市街―龍門浩街區為市級歷史文化街區。
二、你區要抓緊編制《慈雲寺―米市街―龍門浩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確定目標、原則、範圍和要求,使慈雲寺―米市街―龍門浩歷史文化街區得到切實保護、發展和可持續利用。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