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奉節至巫溪高速公路建成後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批覆

2009年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奉節至巫溪高速公路建成後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09〕106號
渝府〔2009〕106號
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奉節至巫溪高速公路建成後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請示》(渝高發司〔2009〕15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奉節至巫溪高速公路全長47.8公里,起於奉節縣梅溪河大橋東岸,止於巫溪縣墨斗城,是我市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等有關規定,該項目符合“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條件,市政府同意該項目建成後收取車輛通行費。
二、關於收費站點、收費標準、收費年限等事項,在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或建成驗收合格後,按照程式報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查確定。
二○○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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