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的意見》是2011-3-2在重慶市發布的渝府發16號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的意見
  • 地點:重慶市
  • 文號:渝府發16號
  • 發布時間:2011-3-2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的意見
醫療衛生
渝府發16號
重慶市政府
2011-3-2

法規內容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2011年全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和《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務責任書》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增添惠民措施,滿足民眾衛生需求,現就著力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2011年全市醫改工作的目標是: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基層體系建設與公立醫院發展相結合,堅持硬體設施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相結合,全面啟動公立醫院改革,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全面標準化和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大培訓,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全市統籌、基本藥物制度基層全覆蓋,完成國家醫改近期五項重點任務,讓廣大醫務人員和人民民眾滿意,全市醫改工作力爭走在西部地區前列。
二、加快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一)切實做好擴面提標。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覆蓋面,參保率達95%,實現全社會應保盡保。穩步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政府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到200元/人?年。
(二)加快推進市級統籌。基本實現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全市統籌,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方便民眾就醫結算。加快制訂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方案,完善市級統籌政策和管理體系。加強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化平台建設,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方便快捷。嚴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強化各級政府對醫保基金的監管職責,明確各級醫療機構控制醫藥費用責任,確保基金安全。
(三)提高醫療保障水平。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居民醫保一檔、二檔報銷封頂線分別提高到7萬元、11萬元。提高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醫療保障覆蓋全市所有區縣(自治縣);將耐藥結核病治療費用的醫保報銷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額提高到5萬元/人?年。
(四)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將資助困難人群參保範圍從低保對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低收入等特殊困難群體。完善門診救助,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政策範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原則上高於50%。完善醫療救助信息系統,提高醫療救助的及時性。
(五)加強醫藥費用控制。大力推行總額預付、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多種醫藥費用支付方式,轉變醫療服務行為,強化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控費責任。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完善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管理、採購和價格等政策,規範公立醫院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推行醫療機構間檢查結果互認制度,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加大對大處方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業自律和醫德醫風建設,堅決治理醫療領域的商業賄賂,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開醫療機構相關醫療服務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快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一)實現基本藥物制度基層全覆蓋。在所有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各區縣(自治縣)啟動所有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二)完善藥品交易所功能。充分發揮重慶藥品交易所職能,完善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平台;開展新一輪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工作。推進藥品交易所綜合電子交易服務平台建設,加快實現所有非基本藥物電子掛牌交易;有序推進醫療器械、耗材、相關醫用產品的電子掛牌交易準備工作,分批上線交易,全面實現藥品交易所綜合電子交易服務功能。全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耗材、相關醫用產品等必須在藥品交易所進行採購。
(三)加強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管理。制定完善基本藥物配備政策,全市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要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要按比例配備基本藥物,並首選基本藥物。制定《重慶市基層醫療機構常見疾病診療及基本藥物使用指南》,規範基層用藥和醫療行為。
(四)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加快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信息化體系建設,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全品種電子監管,提升對基本藥物從生產到流通全過程追溯的能力,控制藥品質量安全風險。
四、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
(一)加快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根據轄區功能定位、服務人口和範圍、交通狀況等因素,進一步完善中心鄉鎮衛生院、普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加快推進基層醫療機構標準化,2011年全市基層醫療機構標準化率達到70%以上,三年內實現標準化全覆蓋。各區縣(自治縣)多渠道籌集基層醫療機構標準化建設資金,市政府部門重點對貧困區縣(自治縣)予以補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歷史建設債務由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逐步籌資解決,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行、良性發展。
(二)因地制宜推進村衛生室建設。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規劃村衛生室布局,推進村衛生室建設。原則上村衛生室設定在村級公共服務中心,除水電氣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使用和管理費用。對地處偏僻且必須設定村衛生室的地方,由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確保構建完善的農村基層衛生服務網路。
五、加強基層醫務人員業務培訓
實施基層衛生人員大輪訓計畫,制訂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培訓實施方案,整合培訓資源,科學制定培訓內容,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2011年,選派鄉鎮衛生院醫療技術人員4000名到區縣級醫療機構進修1個月到1年,選派鄉村醫生10000名到鄉鎮衛生院短期見習。通過網路培訓基層醫療衛生人員20000人次;完成農村衛生人員學歷教育培訓,繼續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衛生人員培訓。安排450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院長(主任)培訓,提高衛生管理水平。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選派500名以上二、三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骨幹到下一級醫療機構現場幫扶培訓一年。為鄉鎮衛生院招收300名定向免費醫學生和招聘執業醫師。三年內將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輪訓一遍,全面提高業務水平。
六、加快推進基層醫療機構綜合改革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各區縣(自治縣)要足額核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實行人員編制總量控制、統籌安排、動態調整。要實行定編、定崗、定責的全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推行院長競聘制和目標責任制,逐步建立優勝劣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探索醫學畢業生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激勵機制,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穩定基層隊伍。
(二)健全績效考核和分配激勵機制。完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各區縣(自治縣)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和調節基金調控線。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考核標準,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和醫務人員收入水平掛鈎,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並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加強績效工資政策培訓和宣傳,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內部精細化管理,發揮醫務人員在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
(三)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對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的補助政策,理清政府補助的內容和方式,增強可操作性,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的發揮。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藥品零差率形成的減收和實行績效工資的增支,要多渠道籌集資金,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予以足額補助。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切實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政策。
七、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步伐
(一)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制定“十二五”衛生事業規劃,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布局,修訂主城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加快推進市級醫院建設發展,制訂市級醫療機構資源整合方案,加大市級醫療資源最佳化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市級大型醫療機構。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興辦醫療機構,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加快區縣級醫院建設,2011年每個區縣(自治縣)至少有一所區縣級醫院(含中醫院)達到二甲標準。大力推進23所三甲醫院建設,2011年80%的創建單位要開工建設。
(二)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制定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補償機制、監管機制的創新路徑。研究制定公立醫院編制標準。在全市選擇15家公立醫院開展人事、績效工資和收入分配製度等綜合改革試點,其中市級醫院2家。繼續做好江北區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探索醫療集團管理,引導高水平的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執業活動,推進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制。
(三)廣泛開展便民服務措施。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和優質護理服務。最佳化醫療服務流程,簡化就醫手續,縮短民眾等候時間,擴大雙休日和節假日門診服務,方便民眾就醫。開展“弘揚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衛士”主題活動和“服務好、質量好、醫德好、民眾滿意”的“三好一滿意”活動,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醫改工作力度。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牽頭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加強督查指導,抓緊制定出台相關配套政策;要建立多部門協同推進醫改工作的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調整充實區縣(自治縣)醫改領導小組,由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常務工作的領導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抓好落實;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要將主要精力用於推進醫改;要充實區縣(自治縣)醫改辦人員,落實專項工作經費,加強醫改綜合管理工作。
(二)強化財力保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資金測算,多渠道籌集資金,健全政府投入長效機制。要重點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政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經費,確保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綜合改革順利推進。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確定的任務、改革進度和績效考核結果,將財政補助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確保各項改革順利推進。
(三)嚴格監督考核。市政府與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把醫改工作納入對區縣(自治縣)綜合目標考核。市醫改辦要進一步加強對醫改實施進展情況和效果的監測評估,嚴格建立“按月上報、按季考核、全年評估”的績效考核機制,每月對區縣(自治縣)上報進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每季度進行考核通報,年終對醫改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要健全督導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全市範圍內的集中督導檢查。要及時公布醫改工作進展,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加強宣傳引導。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繼續加強醫改政策培訓,提高基層執行和操作能力。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認真總結醫改工作好的做法,提煉推廣一系列改革樣板。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有計畫、有重點地開展醫改宣傳工作,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及時解答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社會各方面和廣大人民民眾更加理解、支持和參與醫改,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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