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

2005年6月,重慶市交通委員會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全市交通領域實行綜合執法試點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05]61號),開始在全市交通領域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2006年1月1日,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下屬的直屬支隊正式履行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
  • 時間:2006年1月1日
  • 地區:重慶市
  • 職能:主城十區原運政的交通監督處罰
支隊現有領導6名,執法人員376人,機關工作人員20名,內設綜合處、執法勤務處、財務處3個處室。支隊下設水上大隊並向主城十區派駐10個大隊,主要承擔主城十區原運政、路政、港航、稽徵的交通監督處罰職能。直屬支隊的成立,實現了“五大”效能,一是實現了執法機構的精簡、高效,將十區範圍內原有的市和區兩級共30餘個交通行政執法機構,合併組建為一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減少了執法主體,有力地杜絕了交通“三亂”現象;二是實現了隊伍建設的全新突破,支隊以“文明建設”為載體,以規範管理為抓手,以“服務發展”為牽引,打造了一支作風過硬的交通執法隊伍;三是實現了執法工作機制的大膽創新,圍繞部門協作、多方參與,支隊形成了8項執法監管長效工作機制,綜合執法效能得到明顯提高;四是實現了市、區兩級執法的協調發展,較好的解決了黃金周以及專項執法跨區域調度的問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實現了交通執法業務的綜合開展,3年來,運政、路政、征費、港航等各條執法戰線協調發展,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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