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交通運輸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
(二)擬訂全區綜合交通發展戰略,構建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根據全市交通行業的總體布局及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公路建設、航運發展、港口布局、岸線使用、樞紐站場、運力調整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工作;參與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配合上級運政、路政、港航等交通行政執法相關工作;協調中央和市級管理的海事、民航、郵政、鐵路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三)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轄區內申請使用規劃四級以下航道內的港口非深水岸線建設港口設施的岸線審批;負責轄區物流企業、貨物運輸企業、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駕駛員培訓學校等方面的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協調指導轄區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和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做好轄區內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軌道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配合工作,並指導其養護和維護;監督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七)負責鐵路重大項目建設的協調工作。
(八)承擔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全區交通重大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指導全區交通行業應急預案的制定和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承擔全區交通戰備工作。
(九)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技術培訓工作。
(十)負責交通行業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組織開展區域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目標管理、督辦和後勤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監察、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作風建設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對外宣傳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二)財務科
指導全區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交通系統內審工作。
(三)規劃建管科
負責組織和平衡全區交通建設規劃、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交通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投資計畫;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設任務,指導公路、水運設施養護管理;負責全區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市場監管,指導和管理全區公路、水路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定額、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測工作;負責全區公路、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審查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工作;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推廣和套用。
(四)運輸物流科(重慶市九龍坡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指導全區公路、水路、城市公交和軌道交通等綜合運輸市場監管;指導編制和監督實施交通運輸發展規劃、運力和線網布局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實施重點物資、大宗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和春運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運輸價格和收費標準;指導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指導機動車維修、客貨運站場的管理;參與擬訂全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保障方案和應急措施;參與擬訂和實施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動國防交通物資;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負責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轄區物流行業發展的協調、服務以及日常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中央和市級管理的海事、民航、郵政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
指導、監督委屬行業管理單位做好地方水域水上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公路安全、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交通行業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協調長江水域水上安全工作。
(六)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研究交通行業政策法規,擬定本區交通運輸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負責轄區申請使用規劃四級以下航道內的港口非深水岸線建設港口設施的岸線審批;指導和監督交通行業行政審批工作;協調配合上級運政、路政、港航等交通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組織重大交通行政行為聽證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七)鐵路科
負責參與擬定地方鐵路發展政策,編制全區鐵路路網和樞紐建設專項規劃;協調推進全區鐵路項目建設;負責爭取鐵路建設資金及政策支持,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鐵路投融資方案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協調管理鐵路運輸工作;協調中央和市級管理的鐵路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八)參公事業單位
九龍坡區道路運輸管理處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辦理轄區內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許可審批;負責對道路旅客運輸業戶的開停業、客運線路的調整、運力配置的初審;負責營運車輛技術等級的劃分及評定;負責對轄區內的道路運輸業的商務活動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分析和研究本區道路運輸市場發展的現狀和趨勢,做好運力及運輸結構的調整研究和預測,根據道路運輸狀況制定本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執行對道路運輸經營中使用證、照、牌、票據進行發放管理和日常性監督檢查,調節日常性運輸糾紛;對轄區客(貨)運站(場)、維修企業、駕培機構營運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按照上級規定,對轄區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完成交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1.九龍坡區公路局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負責公路路政許可審批、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負責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和養護,協助管理村社道路;組織實施對自然災害造成公路損毀的搶險任務,提供交通事故救援;會同規劃、國土、市政部門依法控制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承擔公路路政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路養護的技術業務指導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公路行業信息化建設;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九龍坡區港航管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船舶及經審批從事客貨運輸的船舶安全監管;負責通航水域的渡口、碼頭的安全監管;負責協調配合各鎮、農林水利、旅遊庫區的船舶監管;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單位領導
鄒玉民(區交通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主持區交通委員會全面工作。
劉永濤(區交通委員會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協助主要領導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工作。分管委辦公室、委財務科工作。
陳維維(中共重慶市九龍坡區紀委派駐區交委紀檢組組長)
督促委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監督檢查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區委決策部署的情況,向黨委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建議。
宋瑜琳(區交通委員會副主任)
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公路養護、鐵路建設協調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分管鐵路科、區公路局和區鐵路建設辦公室。
葉 新(區交通委員會副主任)
協助主要領導分管港航、公路建設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分管規劃建管科、區港航管理處和區公路建設辦公室。
孟慶斌(區交通委員會副主任、調研員)
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安全、道路運輸和法制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委安監科、委綜合運輸科法規科和區道路運輸管理處,協調執法大隊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