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三十二中,或“重慶32中”,全稱是“重慶市第三十二中學校”,學校本部(高中部,A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雙碑長春溝32號,1954年建校。學校國中部(B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雙碑嘉陵街(雙碑街道辦事處旁)。由於,學校要重新修建高中部,整體搬遷至雙碑中學,同時雙碑中學也正式更名為重慶三十二中,新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雙碑工農坡2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第三十二中學
- 外文名:Chongqing No.32 Highschool
- 簡稱:重慶三十二中
- 校訓:自助
- 創辦時間:1954
- 類別:區重點中學、市聯招學校
- 現任校長:李龍均
- 知名校友:祝家麟,許天乙
- 所屬地區:中國重慶
- 主要獎項:沙坪壩區文明單位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布局學校
重慶市國防教育示範學校
全國國際跳棋特色學校 - 面積:110畝
- 聯招代碼:032
學校介紹,歷史沿革,主要榮譽,師資力量,附錄,交通,
學校介紹
重慶市三十二中是重慶解放後首批創辦的大型高完中,是國家教育部、環境保護總局聯合授牌的GLOBE學校(全國20所之一、重慶市唯一),是首批市級綠色學校之一,是重慶市聯招學校、足球重點學校、科研實驗學校、沙區重點中學、示範校、依法治校示範學校、德育示範學校和民主管理示範學校,目前正在爭創重慶市重點中學。 風雨鑄就輝煌路,而今邁步從頭越 ,我們堅信:努力就有機會,人人都能成才!“超越自我,永無止境”的三十二中人將把“為學生終生髮展服務”理念,貫穿在培養高素質的人才和爭創市重點中學的奮鬥歷程中!
歷史沿革
重慶市第三十二中於1953年由時任市教育局局長的鄧墾擇址而建,於1954年建成命名為重慶第三十二初級中學。1958年,改名為四川省重慶三十二中學,隸屬市教育局管理。1997年重慶直轄後更名為重慶市第三十二中學校,2003年榮升為重慶市聯招學校、沙坪壩區重點中學,2007年與原嘉陵中學合併,2013年與原雙碑中學合併,教學資源兩度優勢整合,定名為重慶市第三十二中學校。
近六十年的風風雨雨,學校形成不同時期的文化特色,大致分為四個時期。
(一)艱苦創業期(1953-1965)
當初,學校只有一幢12間教室的小樓和一塊土操場,教職工30餘人,學生400餘人,但是,師生以堅持“做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應是學校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的原則,教師們鑽研教材,掌握基礎知識,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學生們回響毛主席的號召,力爭成為“三好學生”,教學質量不斷提高。在一九五八年,為了貫徹中央提出的教育要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精神,學校與嘉陵廠聯合辦廠,生產鐵殼開關,另外學校獨立辦起了耐火磚、原鋼和砂石廠沙車間,學校在公社支持下辦起了農場和一座小型水電站。勤工儉學,讓師生的綜合素質得到了較大的鍛鍊,養成了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的好習慣。
(二)巔覆混亂期(1966-1976)
隨著文化大革命的開始,教育作為上層建築,必然首當其衝,三十二中的財產遭受極大破壞,部分教師被定為“牛鬼蛇神”,關入牛棚,學生開始大串聯,並捲入“武鬥”。隨後回響中央號召,上山下鄉,接受貧下中農的教育。正常的教育秩序受到嚴重衝擊,教學處於癱瘓狀態,無政府主義思潮主宰學校。
(三)應試教育期(1977-2002)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逐漸恢復到正常的狀態,工宣隊撤出學校,教學單位以班級建制,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育質量逐年回升,學校提出了明確的校訓“尚志勤學、文明守紀”,在全體師生的共同努力下,學校高中考取得較好成績,成為了重慶市聯招學校、特色學校和區級重點中學。
(四)素質教育期(2003-今)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開始從應試走向素質的軌道。重慶市第三十二中以高中課程改革為契機,產生了符合三十二中實際的科研課題——自助教育。自助教育是總結了幾十年來學校的辦學歷史,逐步形成的教育文化。自助教育有兩個主要板塊,一是自助德育,二是自助學堂,二者共同構成學校的自助教育文化。自助教育強調的是人的自助、助人、和助人自助,是高中新課程改革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有力抓手,她正推動著三十二中向一個更高的平台發展。
主要榮譽
1985年度義務植樹先進單位
1986城市園林綠化先進集體、先進職工之家
1989年先進團組織
1999年被授予綠色學校
2000年被評為全球GLOBE學校
1999年-2000年教育綜合質量一等獎
200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進單位、被評為沙坪壩區規範學校(甲等)、環境教育審美化研究實驗學校
2002年被評為沙坪壩區重點中學、重慶市聯招學校
2002年重慶市足球重點學校
2003年國中教育綜合質量一等獎
2004年國中教育綜合質量二等獎、沙坪壩區中國小文藝匯演一等獎、重慶市國防教育示範學校、課程改革實驗先進單位、沙坪壩區民主管理示範學校
2005年國中教育綜合質量二等獎、沙坪壩區中國小德育示範學校
2006年-2007年沙坪壩區安全文明校園
2007年學校體育工作先進集體
2007-2008學年度國中綜合質量一等獎
2008年沙坪壩區“兩基”工作先進集體
2008年重慶市第九屆中學生足球比賽第四名
2008年沙坪壩區中國小大合唱比賽中學二等獎
200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布局學校
2009年沙坪壩區籃球比賽冠軍
2009-2010學年度國中教育綜合質量一等獎
2010年高考達標獎;“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徵文競賽活動組織工作獎
2010年沙坪壩區教職工《讀點經典》簡筆畫創作比賽二等獎.jpg
2010年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先進單位
2010年媒體報告重慶教育典範學校
2011年重慶市五一巾幗標兵崗
2011年沙坪壩區中小學生大合唱比賽二等獎
2011年國中教育綜合質量一等獎
2011年高考達標獎
2011年沙坪壩區教育系統教職工廣播操比賽一等獎
2011年沙坪壩區內涵式均衡發展工作先進集體獎
2011年詹家溪趣味體育運動會二等獎
2012年國中教育綜合質量一等獎
2012年高考達標獎
2012年工會工作先進集體
2013-2016年重慶市教育科研實驗基地
2013年高考達標獎;教育教學綜合質量二等獎
2013年體育教師基本功大賽一等獎
2013年籃球專項訓練基地
2014年《關於加大師培力度的提案》獲得重慶市“優秀職代會提案”表彰
2014年全國青少年兒童國際跳棋錦標賽團體冠軍
2014年重慶市漢字書寫大賽三等獎
2015年《城鄉結合部高中生職業規劃教育》課題被評為重慶市精品課程
2015年《自助學堂的實踐與研究》被評為重慶市精品課程
2014年高中2016年級工會小組被評為2014年沙坪壩區先進職工小家
2014年高中地理教研組被評為工人先鋒號
2014年拳擊專項訓練基地
2014年德育劇展演獲得三等獎
2014年度沙坪壩區教育系統工會工作先進集體
2014年度沙坪壩區共青團工作先進集體
2015全國國際跳棋特色學校
2015年“首屆書法篆刻繪畫攝影藝術大賽”優秀組織獎
2015年沙坪壩區2014年普通高中高考“達標獎”
2015年退休教師紅五月文藝匯演特等獎
2015年高考質量達標獎
2015年教育教學綜合質量二等獎
2015年課題《重慶市第三十二中學校物理課堂學生學習共同體構建的實踐研究》
師資力量
學校管理嚴,設備優、師資強、校風正。採用住讀生全封閉式管理,生活老師24小時值班,校門實行派出所協勤24小時值班管理;學校有計算機房、多媒體演播廳、形體房、學校電視台;帶陽台和衛生間的男、女生公寓,內有電話、空調、熱水器等設備。有專任教師94人,全國優秀、市區骨幹、區十佳、區優秀教師28人,西南師範大學研修班結業教師9人,大學本科學歷達94%以上,有高、中級教師58人。學校依靠整體創優、梯級成長的名師培養戰略,始終堅持:面向全體,對學生成長負責;面向未來,對學生終生髮展負責;關注心靈,對學生人格完美負責;弘揚個性,對學生創新負責。探索出了一條“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放心,讓社會贊同”的成功教育之路。近年來學校連續榮獲“高考特殊貢獻獎”、“高考上線達標獎”、“高考上區學科平均分人數獎”。主學科特色明顯,競賽獲獎次多、高,優勢突出,以英語學科為最:連年都有10多名學生獲全國英語競賽一、二、三等獎;高中學生100%升入大學;國中學生升入聯招類學校的比例接近30%。
學校歷史悠久,底蘊豐厚,人才輩出,是學生騰飛的搖籃,教師成長的沃野。學校擁有一支團結、實幹、高素質的具有開拓精神的教師隊伍,曾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優秀教師,有全國優秀班主任、全國優秀體育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們憑著開放的教育思想,領先的科研,以良好的素質,進取的態度,奉獻的精神和踏實的作風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優秀的學生。學校以“開發潛能、發展個性”為育人理念,從整體改革實驗到差異教育的研究從二級循環活動的嘗試到創新教育的思考以及網路環境下教學模式的探索,捕捉著現代教育最敏感的話題,走在教育改革的前沿。學校一貫堅持“品牌、質量、服務”的意識,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進程中,以一流的教育質量樹立了自身的品牌形象,贏得了社會的讚譽,是老百姓心目中最好的學校之一。
附錄
重慶32中寢室生活老師管理制度
一、生活老師按《重慶32中住校生管理辦法》,管理住校生的飲食起居,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
(1)、督促學生按時作息,保證學生生活井然有序。
(2)按時清查學生回寢室情況,作好相關記錄。
(3)督促學生做好室內清潔衛生和個人衛生。
二、對學生不假外出、故意損壞公物、拒做清潔衛生、吸菸、酗酒、賭博、男女互串寢室、不服從生活老師管理,無理取鬧等嚴重違紀事件及時作好記錄,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寫出檢查、認識或及時告知班主任,協助其對學生進行教育處理。住校生嚴重違紀登記冊每月底交回德育處。
三、對學生加強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節水節電、節約糧食、愛護公物等教育,培養其良好的社會公德意識。
四、經常巡查學生安全用電情況,禁止學生在寢室使用大電器或私拉亂接電路,對不聽勸阻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學校相關部門,並作好登記。
五、經常巡查學生宿舍的公共設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六、真誠地關心愛護學生,在生活上為其排憂解難,若學生生病、受傷影響學習和生活等情況,主動給予適當的護理,並通知其家長和班主任老師。
七、要做好防盜、防搶、防詐欺等安全工作,要教育本宿舍全體住校生不得留宿外人,出入、作息時鎖好房門,儘量不要單獨外出。
八、要做好住校生離校簽字、返校簽字工作,並作好詳細登記。
九、生活老師要做好每天中午、晚上的點名登記工作,必須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大型節假日值班須另行安排)。
十、大型節假日期間,住校生必須按學校規定全部離校,一律不準提前返校,生活老師必須把好此關。對提前返校的學生將作違紀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十一、一旦寢室發生意外事故,生活老師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保護好現場,穩定所有人員,組織被困人員有序疏散,盡最大力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並於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人員傷亡、失蹤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德育處負責解釋。
重慶32中住校生管理條例
一、本條例以《中學生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為依據,結合本校寢室特點制定。住校生在寢室表現,以寢室為單位計算集體分,並記入各班爭創文明班級的總分,個人分納入“學生品德量化考核”之中。
二、每室推選室長一名,協助生活管理組工作,組織本室的衛生工作,維持本室的紀律。
三、本條例包括請假制度、衛生紀律檢查制度。違反制度者除按規定扣集體分外,還扣除當事人的品德分;個人、集體做好事者,學期末統計上報德育處,按規定加集體分和個人品德分。
(一)住宿登記與安排制度
1、每期開學,住校生憑交費收據到寢室由生活老師安排住宿,學校在開學二周內對學生收據進行檢查,對沒有按時完清費用的住校生將取消住讀資格,並給予相應處分。
2、每期末離校前,就下期是否住校問題在班主任處登記,以便學校早作安排。期末未作登記而開學要求住校者,須待已登記者安置停當後再進行安排。
3、學生放假離校,財物自行保管或暫存,若條件具備,也可存放在學校指定場所;每學年末,因寢室可能作重大調整,學生務必將所有個人物品帶走。
4、按時交清水電等費用,拖欠有關費用者,開學時不予安排住校,加收滯納金。
(二)請假報告檢查制度
1、住校生除周末或節假日可以回家住宿外,其他時間必須在校住宿。生活委員應及時把申請留校同學名單按程式填寫、簽字後交生活老師和年級主任處,否則作違紀處理。
2、回家後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校的,須電話報告生活老師和班主任,後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須家長簽字。課間不得回寢室,因生病回寢室休息的持醫務室病假單或經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交生活老師處,經同意後方可實施。請假兩天以上的(含兩天)應經年級主任批准。
3、生活老師每晚應對各室人數進行點名檢查,發現有人未按時返校的,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家長,並進行登記。
4、對每學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請假或擅自不按時返校者,由生活老師上報德育處,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三)紀律檢查制度。紀律部分滿分10分
1、按時作息,在寢室內不準下棋、打撲克或賭博等,違者沒收並扣集體分1分,當事人每人扣品德分1分。
2、熄燈後在室內或公共場所講話影響別人休息的,集體扣1分,經批評後仍不改過者扣2-3分,當事人扣1分。
3、嚴禁點蠟燭和私自安裝電爐、電熱器、充電器等電器,違者沒收並扣集體分3-4分,當事人扣2分。
4、熄燈後不按時回寢室的,缺一人扣集體分5分,當事人扣3分。
5、在牆上亂貼牆紙和畫像的,扣集體分1分,當事人扣1分,在牆上亂塗亂畫或打上球印、蹬上腳印的扣集體分2分,當事人扣2分。
6、因打鬧而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扣集體分2分,當事人扣2分,有意破壞者報德育處給予處分。
7、不準隨意亂串寢室,非住校人員不準進入寢室,如特殊情況家長來訪,須到生活老師處登記後方可由住宿生本人帶入寢室,違者扣2分。
8、離開寢室隨手鎖門,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報告,協助抓住壞人或幫助破案立功者集體加4-5分,個人加3-5分。
9、在寢室內、走廊上打球、踢球和爬陽台者扣集體分2分,當事人扣2分。
10、住校生不得到營業性網咖上網,一經發現,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並責令退宿。
(四)衛生部分,滿分10分
1、值日生不履行職責,不掃地的扣1分,不倒垃圾的扣1分。蚊帳不按要求掛好或被子不疊的,當事人扣1分,集體每人扣2分。
2、室內物品不按規定放置或放置不整齊的,鞋子、被子、衣服、熱水瓶、茶杯、毛巾、臉盆、書籍等每樣扣0-5分。
3、書架、桌面、門窗、玻璃、水池和窗台不整潔的扣1分,包乾區不掃的扣1分。
4、亂倒剩飯菜、亂扔瓜果紙屑的當事人扣1分。往窗外亂丟垃圾一經查實,寢室衛生分按零分處理。
5、洗槽、便池不清潔,洗槽、廁所堵塞的扣集體分1分,並承擔一切維修費用,當事人扣1分。
6、因值日生不履行職責之故,寢室衛生不滿6分的,值日生扣2分。
7、每星期一中午寢室大掃除日,住校生須按衛生、寢室布置要求,認真搞好衛生,下午按規定檢查評比。
(五)寢室布置要求
1、室頂、四壁、無灰塵、無蜘蛛網。
2、床、桌、門、窗、玻璃、書架擦乾淨、無灰塵、腳印等污垢。
3、被子:方方正正疊,放在鋪的北端。
4、衣服:摺疊整齊,放入或掛入櫥內。
5、鞋子:鞋應保持清潔、無異味、頭外跟里。
6、牙膏、牙刷放入杯中,同臉盆放在陽台的案板上。
7、地面無廢棄物、清潔無污垢。
8、凳子擺在課桌下方。
9、衛生間牆面瓷磚清潔,潔具清潔無異味,無尿鹼。地面無污跡、無垃圾。
10、書架:書籍擺放整齊、方向一致、無灰塵、無包裝袋等雜物。
11、盥洗室:水斗無污垢、無銹斑、瓷磚清潔。
12、每天早上、中午、下午離開寢室後須按要求布置好寢室,學校將在上午、下午進行通報。
重慶32中學生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條例旨在弘揚真善美,摒棄假惡醜,匡扶正氣,打擊歪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和育人環境,培養“合格”而“規範“、文明且守紀、健康又向上的三十二中人。
第二條:本校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視情節輕重及其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以下之一的紀律處分: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記過處分、記大過處分、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僅適用於非義務教育階段),也可並處德育不合格留級、勒令退學處分。
未及警告處分的,可給予點名批評或通報批評。
社會影響惡劣,超出學校處理範圍的,可與有關部門或單位聯繫送少教所、工讀學校或交公安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本條例在實施過程中遵循如下原則:有章可循,規範有序;公正合理,公平民主;教育為主,處理為輔。
第二章處分細則
第四條: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管理秩序或公共秩序。
1、上課時間不遵守課堂紀律,有起鬨、吵鬧等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可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造成較壞影響的,可加重處分。
2、假報、假傳學校調課、調休通知或其他作息制度,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者,至少可處警告處分。
3、升旗儀式或集會時,有不合時宜的說笑、鼓掌或其他破壞現場氣氛和秩序的行為者,可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造成較壞影響的,可處嚴重警告處分。
4、已配備教室電教設備的班級,同學因不遵守電教設備操作規定或私自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須承擔全部修復費用;對教學構成影響的可處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5、利用各班學習及測試的時間差,為後續班級同學通風報信或利用聯網電腦傳播、傳送考試答案者,一經查實,視作作弊論處,至少可處嚴重警告處分。
6、私自改變電腦配置或利用網路影響、擾亂其他同學學習者,如利用黑客程式控制別人計算機、改變別人計算機的內容的,至少可處嚴重警告處分。
7、在教學樓、宿舍、圖書館、實驗室等宜靜學、靜養、靜潔的公共場所內踢球、打球、喧譁、追逐或有其他不文明玩耍舉止的,經教育後再犯可處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8、校內騎車、亂停亂放車輛,或有其他擾亂學校公共秩序的,如在食堂就餐時,有插隊、代買、推擠同學、爭奪座位及浪費糧食現象的,經教育後再犯可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第五條:破壞學校公共環境衛生或損壞公物
1、有亂丟、亂扔、亂吐、亂拿放衛生工具、亂處理教室垃圾等不良衛生行為者,一經發現,即可給予通報或警告處分。
2、有邊走邊吃零食的陋習,或在教學樓、圖書館、運動場等公共場所吃零食,造成不良影響,經教育未改者可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3、在教學樓道、教室牆壁、黑板、課桌椅等學校財物上亂塗、亂刻、亂劃、亂張貼者,可給予批評教育、再次發現可處警告處分。
4、破壞花草樹木,或無正當理由踩入花壇草坪,或在操場草坪養護期間明令禁止入內而進入並進行運動的,經教育後再犯可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5、不愛惜校服、校徽、校旗、國旗等有標誌性意義的物件者,可給予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可處警告處分。
違反本條例,除追究相應的紀律責任外,對造成的破壞及影響須作出必要的賠償或清除。
第六條:不禮貌待人、不尊敬師長、不尊重值日老師和同學、生活老師、門衛保全、及其他學校職工,不接受他們的教育和管理,有下列行為:
1、滿口髒話、粗話,或罵人,或有猥褻言行的,即可給予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可警告處分。
2、不尊重師長的教育與幫助,頂撞羞辱、威嚇師長的,可給予警告處分。造成惡劣影響的,可處嚴重警告處分。
3、不配合值日管理、不尊重值勤管理同學的,即可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賠禮道歉或作檢討。若有蠻不講理或無理取鬧等行為的,可處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處分。
第七條:無故遲到、早退、礦工、逃課、逃夜、離校(家)出走,無故缺交、晚交、不交作業。
1、無故遲到、早退;一學期內累計達10次者;可給予通報批評;累計達30次者,可處警告處分。
2、曠課、逃課,一學期內累計達5節以上者,即可給予通報批評;累計達15節以上者,可處警告處分;累計達30節以上者,可處嚴重警告處分;累計達60節以上者可處記過以上處分。
3、一學期連續曠課超過8周或累計曠課10周以上,經學校與家長聯繫幫助教育無效者,按自動退學處理,學校發給的學歷證明上必須註明“自動退學”字樣。
4、有離校(家)出走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可處記過處分;再次發現則可處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
5、多次缺交、晚交、不交作業,經教育幫助不改者,可給予通報批評或口頭警告;對屢教不改者可予以警告處分。
第八條:考試違規或作弊
1、有作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可處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幫助、協助、配合他人作弊或被認定有作弊嫌疑者,不論其行為實施與否,一律視為作弊處理。
3、有逃考,或晚交、不交試卷等違規行為者,一經查實,可處警告處分。
4、多次發生逃考或作弊等行為者,可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
第九條:接受消極文化,有不符合學生身份的言、行、舉、止:
1、拒穿校服、拒戴校牌,經教育仍不改的,輕者可給予點名批評或通報批評,重者(多次)可處警告處分。
2、染髮、燙髮、佩戴首飾或留、穿與中學生形象不符的髮型、服飾的,勒令其限期改正,過期則可處通報批評。再次發現,可處警告處分。
3、閱讀或傳播不健康書刊、影視片及唱不健康歌曲,除書刊、音像製品全部沒收外,可給予點名批評或通報批評。情節和影響嚴重者,可單處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也可並處德育不合格留級處理。
4、進營業性舞廳、遊戲機房、酒吧、網咖等不適宜中學生活動場所的,發現一次給予批評教育;再次發現可處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可處嚴重警告處分。
5、有吸菸、酗酒行為者,發現一次即可處警告處分;再次發現則可處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可處記過以上處分。
6、有賭博行為者,發現一次即可處嚴重警告處分;再次發現則可處記過處分。屢教不改者,可處留校察看處分。
第十條:偷竊、詐欺、打劫、打架鬥毆或耍流氓無賴:
1、有欺辱、毆打同學者,至少可處警告處分。
2、有偷竊、詐欺、敲詐勒索行為或有猥褻、侮辱他人的流氓言行者,至少可處嚴重警告處分。
3、打群架者,夥同校外人員參與打架、打劫或帶管制刀具者,至少可處記過處分。
4、先動手打人的,至少可處警告處分,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態責罵惡性方向發展的,至少可處嚴重警告處分;有造成他人傷害的故意者,至少可處記過處分。
5、明知違紀人違紀企圖,以為違紀人提供幫助(如兇器等)者,與違紀人同等處理。
以上條款中所列舉的各種行為,惡劣而複雜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可送工讀學校或公安局、派出所處理。
第十一條:本校學生在校外違紀,可對照本條例的相關款項追究責任。如在校外有一般的交通違紀(以有關職能部門反饋為準),可處警告處分;有較嚴重的交通違紀(或其他安全方面違紀),至少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本條例未列舉的其他違紀行為
1、夠得上紀律處分,參照上述條例,酌情處理。
2、雖然不上紀律處分,卻是校方反覆強調的或正在重點整治的,可視其態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雖是一般的違規行為,但在某位同學身上經常或反覆出現,又屢教不改的,可給予紀律處分。
4、明知違紀事實而不配合調查取證,甚至隱瞞、掩蓋事情真相的,可參照相關條例內容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嚴、從重處分:
1、認識違紀行為態度不好的;
2、違紀行為的性質及造成影響惡劣的;
3、挑唆或教唆他人違紀的;
4、敗壞、玷污學校聲譽的;
5、頂風違紀的;
6、假報、假冒他人姓名、班級或掩蓋事實的;
7、數項違紀行為並存的;
8、已有處分在身,尚未撤銷的;
9、受處分後有威脅、恐嚇或打擊報復言行的;
10、有違紀行為的事實,為逃避處分而托人說情的;
11、受學校教育多年而違紀的,尤是初三、高三學生;
12、在校外有違紀行為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從輕處理:
1、違紀行為本身無故意動機的;
2、認為違紀行為態度端正的;
3、能主動、及時向學校坦白的;
4、確有悔改認識並積極改過的;
5、對調查其他違紀行為或破案有貢獻的;
6、行為本身的發起屬於心理問題而非思想品質問題的(專業部門或專業老師認定為準)。
第十五條:違反以上各條款,除處相應的紀律處分外,可視具體情況,並處德育不合格留級或勒令退學。
第十六條:經法務部門判決或送勞動教養的學生可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在留校察看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嚴重違紀處分可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七條:對於接受本校教育已難有成效者,勸其轉學,以利改過。
第十八條:受紀律處分的同學,須定期接受德育處安排的各種教育活動,並定期寫出思想認識交德育處備案。
第三章處分及撤銷處分程式
第十九條:處分報批程式
1、學生違紀事件發生後,所在班級、班主任、年級組及其它知情者有責任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德育處或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該生的具體表現、現實影響及相應的處分建議,填寫處分報批表。
2、德育處匯總班級及班主任意見、年級級及任課老師意見,作出處理決定。
3、處分決定必須與學生本人及家長見面,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
4、開除以下處分者若在畢業前撤銷,不記入學生個人檔案;開除處分及開除以下處分未在畢業前撤銷,記入學生個人檔案。
5、開除學籍處分,須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當事人對處分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向德育處或學生會提出複議要求可申訴,也可向校長室申訴。
第二十一條:與學習常規有關的如出勤、考試紀律等違紀行為由教務處負責,會同德育處協調處理;與校產保護工作、安全保衛工作與宿舍管理等後勤保障社會化管理有關的違紀行為由總務處負責,會同德育處協調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生受處分後,經教育幫助確有悔改表現,並已保持一定時間的穩定性,達到規定期限,可申請撤銷處分。
撤銷處分的最短期限:警告及嚴重警告一學期,記過以上處分一學年)自處分決定之日算起)。
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撤銷處分的,須報校長室審批決定。
第二十三條:處分撤銷程式:
1、先由本人向班級、班主任及所在年級組提出申請,填寫的撤銷處分申請表,同時上交思想認識一份。思想材料應交所有科任教師審閱並簽注意見。
2、所在班級、班主任及年級組核查後送有關材料(對該生處分期間的表現認定)交德育處處理。
3、德育處匯總各相關部門的核准意見,作出審批。
4、撤銷的處分的決定應通知家長並向全校公布。
5、已撤銷的處分,不記入畢業生登記表;留校察看處分未撤銷者,不發畢業證書;其他處分未撤銷者,暫扣畢業證書。
6、勒令休學的學生,退學後確能改過而且表現良好的,經申請被批准的可以復學,並按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的班級。
7、處分撤銷後,該生表現有明顯退步的,可對其恢復處分,也可追加處分。
重慶32中班主任工作職責
班級是學校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級工作的組織者和指導者,也是《中學德育大綱》的直接實施者。為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特制定《重慶32中學班主任工作職責》。
一、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班級是學校教育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是國家教育方針的貫徹執行者,擔負著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使命,同時班主任負有本班各科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社會、親職教育之間聯繫的責任,在學生全面健康的成長中,起著導師的作用。班主任工作決定著德育工作的質量。
二、班主任的任務
班主任的任務是,按照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開展班級工作,全面教育、管理和指導學生,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體魄健康的公民。
三、班主任的職責
1、組織管理班集體
班主任要依據教育方針、教育任務和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班集體建設的目標,建立班級常規,培養良好的班風,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
(1)組織好每周一次的班會課。
(2)組織學生參加全校、年級的活動。
(3)督促學生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4)督促學生上好正課、讀報課及自習課,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和問題。
(5)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心理特點、興趣特長。
(6)指導班乾討論班級情況、問題及其解決的辦法、措施。
(7)處理班內突發事件。
(8)閱看班級日誌和學生周記。
2、在充分調研了解學生的基礎上教育指導學生全面發展,為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打下良好的基礎。
(1)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身體情況,以及個性心理特點、興趣特長,做好家訪工作。了解班級團組織,骨幹隊伍的組織和思想狀況情況,並及時掌握髮展動態。
(2)教育學生熱愛祖國,逐步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為現代化建設而奮鬥的志向。
(3)教育學生努力完成學習任務,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不斷提高學習成績。
(4)教育組織、指導學生參加學校規定的各種勞動、軍訓及社會實踐活動。協助學校貫徹實施《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教育學生堅持體育鍛鍊,養成勞動習慣、衛生習慣和生活習慣,保持身體和心理健康。
(5)關心學生課外生活,組織指導學生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娛、社會活動。
(6)鼓勵學生髮展正當的興趣愛好和特長,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個性的健康發展。
(7)進行生活、安全和自願選擇指導。
(8)做好本班學生思想品德評定和有關獎懲的工作。
(9)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增強學生法制觀念。
(10)建立後進生檔案,做好後進生轉化和學生違法犯罪行為的監控工作。
4、協調教育力量,溝通各種渠道
班主任要負責聯繫和組織科任教師商討本班的教育工作,協調各種活動和課業負擔。聯繫本班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5、制定好班主任工作計畫,檢查計畫執行情況,做好總結工作。
(1)班主任計畫要以教育方針為指導,貫徹學校教育工作的計畫和要求,要符合本班的實際情況和特點,要全面、具體、突出重點。
(2)班主任要定期檢查班主任工作計畫的實施情況及其它教育力量執行計畫情況,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加以調控。
(3)搞好學期、學年總結,通過總結,得出經驗,找出規律,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6、班主任工作八到位
(1)早上7點45必須到位
(2)自習課必須到位
(3)班會課必須到位
(4)讀報課必須到位
(5)升旗儀式必須到位
(6)課間操必須到位
(7)大掃除必須到位
(8)校外活動必須到位
重慶32中班主任工作常規要求
為指導、評價班主任工作,切實提高班主任工作整體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學班主任工作條例》,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班主任工作常規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強學生愛國情感,培育正確的理想信念,加強學生的法紀教育,督促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培養學生良好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
2、教育指導學生提高學習水平,幫助學生樹立遠大理想,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指導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學好各門功課。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優秀生和特長生,結合學生的個性特點和具體情況,因勢利導,做好後進生轉化工作,營造比、學、趕、幫、超共同進步的氛圍。
3、加強班集體建設。明確班級管理目標,增強學生的團隊合作意識,培養優良的班風和學風,建設班級文化,提煉班級精神,爭創優秀班集體。
4、領導班委會工作,培養班幹部並指導團、隊工作。有計畫、有目的地開展好主題班會。組織指導學生參加班、校集體活動、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5、關心學生的生活與健康。教育學生愛清潔、講衛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品質。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參加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娛和社會活動,鼓勵學生髮展興趣和特長。
6、做好本班學生思想評定和有關獎懲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學生公民素質的自評、互評工作,建立起學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勵和自我約束的機制。
7、搞好班級日常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出操、集會、課外活動、勞動,做好對學生的考勤。
8、聯繫和組織本班教師商討本班教育工作,了解和研討學生的學習,思想狀態,協調平衡各科教學,控制學生的課業負擔。
9、加強與本班學生家長、社區的溝通聯繫。做好家訪工作,開好家長會,聯繫社區,爭取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配合與支持,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做好對學生的教育工作。
10、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搞好德育科研。加強自身修養,提高思想和道德素質。掌握建設良好班集體的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教育藝術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1、調查研究、全面了解學生。要從學生特點和思想實際出發,進行工作和教育活動。講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
2、正面教育、積極引導。寓教育於活動和管理之中。要表揚先進,樹立榜樣,充分調動積極因素。對學生的思想認識問題,不要簡單地批評壓制,要循循善誘,以理服人。要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發揚學生的主動精神和創造精神。
3、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幫助,熱情關懷。要努力做好後進學生的轉化工作。工作中發揚民主作風。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和侮辱學生人格。注意發揮集體的教育作用,在進行集體教育的同時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個性品質。
4、以身作則、言傳身教。衣著整潔,儀表端莊。在思想、道德、文明行為等方面努力成為學生的表率。
三、工作常規
(一)日常規要求
1、與任課教師配合指導學生參加好課間操、眼保健操和課外活動。
2、指導督促學生做好班級、宿舍、包乾區衛生工作。
3、每天上下午至少各到班一次,了解學生出勤、健康、思想紀律和學習動態,發現異常狀況,及時處理,並及時與家長聯繫。
4、對學生著裝儀表、校卡佩帶等的督促檢查工作。
5、管理好學生課堂、課間、自習課等紀律,積極協助生活老師管理好學生的就寢紀律。
6、培養學生離開教室或放學後關閉門窗、電器設備等的良好習慣。
7、時刻注意學生安全,嚴防事故發生。
8、記好班主任工作日誌。
(二)周常規要求
1、認真組織學生參加每周一次的升旗儀式。
2、認真上好班會課。指導學生按計畫開展班團隊活動以及各項主題教育活動。
3、評析反思一周工作。圍繞學生學習、思想、紀律、班級達標創優等工作進行評析反思,表揚先進,指出不足,並提出整改措施。
4、有計畫、針對性地做好對學生的個別教育工作。每學期要對班級所有學生談話一至二次。個別教育可通過活動、座談、家訪等多種方式進行。
5、做好與任課教師溝通協調工作。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協商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問題,控制作業總量。
6、組織每周四的大掃除及其它公益勞動。
7、完善節假日留校學生的審批手續,主動與生活老師配合管理好節假日留校學生。
8、反思本周工作,安排好下周工作。
(三)月常規要求
1、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班(團隊)委會議。
2、根據學校每月德育主題安排,指導學生出一期班級板報。
3、根據各學段特點,對學生的學習水平、公民道德素質等發展狀況進行月總結評價,評價可採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家長評等方式進行。做好對學困生、問題學生分析轉化工作。
4、參加每兩周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例會及班主任工作臨時會議,及時向年級組或學校匯報班級工作活動開展情況。
(四)學期常規要求
1、學期初
(1)做好交費註冊,貧困生的學雜費減免等工作,統計上報學額,嚴控輟學。
(2)做好高一新生軍訓、初二學生到素質教育基地訓練工作。
(3)做好班級衛生、書本發放、學生座位編排、學生住宿安排等事宜。
(4)組建、改選班委,明確分工,落實職責。
(5)做好班級環境布置工作,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
(6)制訂好班級工作計畫。分析班級學生基本情況,提出班級工作目標,明確班級工作的主要內容與要求,具體工作步驟和方法。主題班會和其他重大活動以表格形式列出。
(7)學習貫徹《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校規校紀。
(8)按要求做好學生情況登記工作,建立特殊生工作檔案。
(9)了解檢查學生假期生活情況,並進行講評。
(10)認真組織開展對上期“星級學生”及其它各項評先、評優的評比活動。
2、學期中
(1)指導學生做好複習迎考工作,進行誠信考試教育。
(2)分析學生學業水平、公民道德素質、班集體達標創優狀況,明確下半學期學習工作努力方向。
(3)開好班級學生和科任教師質量分析會。
(4)召開學生家長會。
(5)總結班級培優補差情況,適時調整策略。
(6)召開一次班級學生座談會,了解學生對班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學期末
(1)組織好學生的期末複習和考試工作。
(2)做好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填寫學生學籍檔案卡,寫好學生操行評語及學生素質報告書。
(3)指導學生科學安排假期生活,並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教育。
(4)與班級“特殊生”談心,交流情感,分析現狀,肯定成績,指出問題,提出希望,並明確假期生活具體要求。
(5)上交班主任工作手冊,完成班主任工作總結,一學年至少撰寫一篇德育工作論文。
(6)將班務工作的有關材料遞交學校,及時歸檔。
交通
軌道交通:校高中部:乘坐軌道交通一號線至雙碑站下車,從1號出口出站步行2分鐘即可。
校國中部:乘坐軌道交通一號線至雙碑站下車,從2號出口出站往“雙碑街道辦事處“方向步行即可。
公交:校高中部:209,232,232[區],237,248,296,501,503,504,566至四校站下即可。
校國中部:494、805至嘉陵中學站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