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黃村位於浦江縣西南部,位屬浦江縣前吳鄉。里黃自元朝初年始祖舍一公遷來里黃村,至今約有九百年。
基本介紹
- 本名:黃均
- 別名:苾公
- 所處時代:元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浦江
- 出生日期:不詳
- 逝世日期:不詳
- 主要成就:隋朝柱國將軍
簡介,領導班子,村規民約,
簡介
北與馬宅村交界,東與章山村、獨塘村相接;西鄰蘭溪縣錢宅村。白章線公路穿境而過,交通相對比較方便。區域面積1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560餘畝,林地面積33000餘畝,是浦江縣文化示範村。現有農戶328戶,人口675人,村人均收入為9065元,村民主要收入來源於水晶、錫箔,桑蠶、家禽家畜等農產品收入,當地鎮、村企業打工收入以及部分外出務工。本村現有水晶、針織以及其他個私企業6家,養殖大戶2家。
- 春節拜祭
領導班子
村黨支部書記:黃財富;村主任:黃順龍;支部委員:黃曉華; 支部委員:黃延署;計生員:盛雪珍
村委委員、報賬員:黃為源
村規民約
為了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兩個文明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村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耕地的義務。
??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
??三、嚴禁計畫生育。
??四、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
六、凡符合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
七、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
八、父母、繼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繼子女有養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
九、村民發生贍養糾紛時,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物品。
十一、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準誹謗他人和侮辱婦女。
十二、不拖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在公路、水域上設定障礙,不損壞、移動標誌,不損毀渠道、耕作機械等集體公共設施。
十三、嚴禁轉播淫穢物品,嚴禁賣淫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十四、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
十五、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寫出悔改書,或進行通報;
3、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4、視情給予經濟處罰;
5、取消或暫緩享受村裡的優惠待遇。
十六、凡違反本村規民約要進行處理的,必須在調查核實後,經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擅自處理。
十七、本村規民約的各項罰款,由村民委員會專項存儲用於本村公益事業和獎勵基金,不得移作他用。
十八、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
十九、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