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熱內盧公約

里約熱內盧公約

《里約熱內盧公約》(Rio de Janeiro Convention),又稱《里約條約》、《泛美聯防公約和美洲國家互助條約》、《美洲國家間互助條約》、是1947年9月泛美聯盟19個成員國簽署的共同防禦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里約熱內盧公約 
  • 外文名:Rio de Janeiro Convention 
  • 所屬學科:世界歷史
  • 別名:里約條約 、泛美聯防公約和美洲國家互助條約 、美洲國家間互助條約 
《里約熱內盧公約》由美國和18個拉丁美洲國家1947年在巴西城市里約熱內盧簽署。
條約規定,對美洲任何一國的武裝攻擊可以視為對所有美洲國家的武裝攻擊,其他締約國應予以援助。締約國應實行“共同防禦”和“集體自衛”;經三分之二締約國同意,可認定任何國家為“侵略”者。
不過,這一條約直到“冷戰”時期才由後來的23個締約國各自立法機構批准。本世紀初,由墨西哥為代表的南美洲國家倡議建立應對經濟落後、極度貧困和有組織犯罪問題的地區安全新機制,以取代“過時”的《互助條約》。
墨西哥時任總統比森特·福克斯認定,美洲地區乃至全球所面臨的安全挑戰發生根本變化,“不再需要軍事聯盟對付外來敵人”,《互助條約》沒有繼續存在的意義。墨西哥2004年退約。
委內瑞拉玻利維亞厄瓜多尼加拉瓜2012年退約,理由是美國在1982年英國阿根廷爭奪馬爾維納斯群島的戰爭中“不作為”,令《互助條約》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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