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什(普格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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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什,普格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里什
  • 國籍中國
工作分工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及各委、辦、局傳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各鄉(鎮)政府及縣政府工作部門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指導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的值班工作,協助處理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負責(州)縣長公開信箱辦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九)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全縣民生工程工作。
(十)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負責組織、協調政府序列的全縣性重大活動。
(十一)負責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項目審核、建設監管、使用調配,會同財政部門做好產權統一登記工作;負責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項目審批並提出經費安排建議;負責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既有機關辦公用地的統籌安排,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做好土地產權登記辦證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核批和配備、更新、處置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各鄉(鎮)公務用車的編制核批及配備、更新、處置的審核指導工作;負責縣級重要政務活動的車輛保障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管理和評價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和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組織開展能源統計和能耗審計;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四)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對內政務接待工作,負責全縣政務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十五)負責對口落實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州金融工作局下達的有關工作任務。
(十六)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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