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民政局

醴陵市民政局

醴陵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醴陵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4號),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醴陵市民政局
  • 外文名:Liling Civil Affairs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行政區劃、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會事務、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和福利彩票銷售等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工作;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審批和資金髮放工作;負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兜底保障工作;負責管理和分配中央、省和本級下撥的救助保障金。
(三)負責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依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負責公開募捐資格審批和慈善組織認定工作,負責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五)負責推行婚俗和殯葬改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和收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管理站的建設和指導監督工作。
(六)負責制定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建立、管理地名信息資料和檔案。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與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市兒童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兒童收養和孤兒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全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和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擬訂全市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和管理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市革命老根據地的經濟開發工作;負責監督全市革命老根據地開發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監督全市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措施和方法,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檔案、保密、計生、會務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督查督辦、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幹部職工考核工作;承擔行政監察和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負責全市民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費和專項經費的預算安排和監督審計;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控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革命老根據地的經濟開發工作;負責監督全市革命老根據地開發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三)法規股(行政審批股、社會事務股)。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綜合治理、政務公開、法制和民政政策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制定部門行政審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代表本單位受理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授權或委託許可權,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初審建議並上報;負責行政審批業務諮詢以及各類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推行婚俗和殯葬改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辦全市婚姻登記和收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負責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管理站的建設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社會福利彩票銷售、資金管理工作。
(四)社會救助股。牽頭擬訂社會救助相關檔案,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工作;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審批和資金髮放工作;負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兜底保障工作;負責管理和分配中央、省和本級下撥的救助保障金。
(五)社會組織管理股(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依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負責公開募捐資格審批和慈善組織認定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最佳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建立和完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具體措施,指導和管理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與促進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
(六)養老服務股(兒童福利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兒童福利工作,擬訂全市兒童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兒童收養和孤兒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全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和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區劃地名股)。組織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負責城市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負責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劃內邊界調處和勘定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醴陵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醴陵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 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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