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醫療輔助隊於1950年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
在1953年石硤尾大火事件、1962年颱風溫黛襲港、1972年六一八雨災、1996年嘉利大廈五級火警、1999年香港國際機場中華航空642號班機空難、2003年香港SARS事件中發揮其重要的角色。
醫療輔助隊於1983年脫離醫務衛生署,成為一個獨立部門,並隸屬布政司署保全科(現在的特區政府保全局)。
醫療輔助隊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歷任總監 醫療輔助隊總監(Unit Controller,1982年改名為Commissioner)
楊國璋(1952年─1958年)
麥敬時(David James Masterton Mackenzie)(1958年─1963年)
鄧炳輝(1963年─1970年)
蔡永業(1970年─1976年)
唐嘉良(1976年─1989年)
李紹鴻(1989年4月1日─1994年)
陳馮富珍(1994年6月─2003年8月20日)
林秉恩(2003年8月21日─)
職責 醫療輔助隊可分為應急及常規任務兩類。當香港發生災難或緊急事故的時候,醫療輔助隊會增援協助正規紀律部隊。平日穿著制服的隊員,亦會被派增援正規救護車服務及在公眾活動中當值,提供急救服務。
下屬部門 醫療輔助隊主要分為行動翼(一)、(二)、總部縱隊、訓練及發展縱隊、醫療及輔助醫療縱隊以及後勤及支援縱隊。行動翼負責前線工作,大部分的急救當値和特別服務由此翼人員負責。總部縱隊等四個縱隊主要提供後勤支援,在一些特別的大型活動或事故(例如渣打馬拉松、奧運馬術)亦會提供人手,協助前線工作。
醫療輔助隊救護車 行動翼成員是前線的志願隊員,大部分隊員都隸屬行動翼。行動翼分為一、二,統籌五個總區。毎個總區再按位處的香港行政區劃分區隊,區隊由一名高五級長官的區指揮帶領。
醫療輔助隊救護電腳踏車 行動翼(一):香港總區、九龍東總區、九龍西總區
行動翼(二):新界西總區、新界東總區
總部縱隊主要由醫療輔助隊的公務員編制人員組成。
訓練及發展縱隊(TI)是醫療輔助隊負責提供訓練和發展策劃予隊員,其中醫療輔助隊的訓練學校隸屬此縱隊。為隊員提供訓練指引以及新隊員訓練的急救、歩操、傷者搬運和防感染的訓練。
醫療及輔助醫療縱隊轄下有衛生防護課(HPU)、應急特遣隊和後備人員科。其組員主要有專業醫生、護士和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在大型事故發生時,轄下的應急特遣隊會提供受過專業訓練的隊員,支援及協助前線工作。
後勤及支援縱隊主要為前線工作提供支援的角色,例如物資和隊員的運送、隊員的福利事宜等工作。醫療輔助隊的公共關係事宜,亦由該縱隊轄下公共關係及教育組負責。除此之外,醫療輔助隊樂隊亦由該縱隊管理。
位於何文田的醫療輔助隊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