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案例套用版)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案例套用版)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案例套用版)》是2014年10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案例套用版)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10月
  • 頁數:304 頁
  • 定價:2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5751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案例套用版)》以法條本身的條文順序編排,將與法律條文相關的案例作為案例解讀部分放到條文後。另外新增加套用要點部分。該部分內容為此次修訂最大的特色。思路主要以從訴訟發生至結束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為主線,供發生糾紛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法律專業人士使用。根據主體法條文的內容及特點,該部分分設【案由選擇】、【管轄法院】、【立案標準】、【證據規則】、【裁判規範】等條目。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創建於1989年6月,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也是中國最大的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

圖書目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
第二條【醫療事故的概念】
【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過錯責任原則】【醫療機構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
案例1實習生的行為導致病人死亡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案例2如何認定醫療事故?
第三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公正原則】【公開原則】【及時、便民原則】【實事求是原則】
案例3病人主動要求出院的,其後發生損害,醫療機構是否承擔責任?
第四條【醫療事故分級】
【醫療事故等級的劃分標準】
案例4醫療事故認定後如何進行分級?
第二章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
第五條【管理規範與職業道德】
【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案例5醫療機構未按有關規定救治病人的,是否應承擔責任?
第六條【培訓和教育】
【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培訓】【診療護理規範和常規的培訓】【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
第七條【醫療服務監督】
第八條【病曆書寫】
【病歷】【病歷的書寫與保管】【急診搶救病歷的書寫】
案例6沒有妥善保管病歷,醫院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病歷的真實與完整】
案例7醫療機構擅自塗改,銷毀,偽造病例資料,如何處理?
第十條【病歷管理】
【醫囑】【住院志】【體溫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手術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
案例8當事人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應提交什麼材料?
第十一條【如實告知義務】
【患者的知情權】【患者的隱私保護】【醫療風險】
案例9手術前,醫院應當如何履行告知義務?
第十二條【處理醫療事故預案】
【醫療事故預案的注意事項】
案例10因疾病嚴重死亡算醫療事故嗎?
第十三條【內部報告制度】
第十四條【向衛生行政部門的報告】
第十五條【防止損害擴大】
第十六條【病歷資料的封存和啟封】
【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
案例11醫療機構未按規定封存病歷資料的,有何後果?
第十七條【現場實物的封存和檢驗】
第十八條【屍檢】
【屍檢的進行時間】【屍體凍存條件】【屍檢機構】
【屍檢未徵求死者近親屬同意不屬於醫療過錯】
案例12患者死亡後,家屬拒絕屍檢,對賠償責任認定有何影響?
案例13家屬拒絕屍檢而訴請醫院賠償,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案例14醫院未適時屍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第十九條【屍體存放和處理】
第三章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
第二十條【鑑定程式的啟動】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與司法鑑定的區別適用】【醫療事故糾紛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案例15醫學會是否可以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鑑定主體及職責分工】
【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會】【醫學會的種類及其負責範圍】【中華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爭議技術鑑定】
案例16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結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申請再鑑定程式】
【申請再次鑑定的當事人】【申請再次鑑定】【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的條件】【再次鑑定申請的受理機關】【申請再次鑑定的期限】
第二十三條【專家庫】
【鑑定專家庫人員的法定條件】
第二十四條【專家鑑定組的產生方式】
【抽取專家的相關規定】【使用外地專家鑑定的注意事項】【對無故不參加專家組抽取的醫療機構的處理】
案例17如何確定專家鑑定組?
第二十五條【專家鑑定組合議制及成員構成】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合議制度】【對專家鑑定組成員的人數與專業要求】【法醫參加專家鑑定組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迴避】
【醫療事故迴避的法定情形】
第二十七條【鑑定的目的和依據】
第二十八條【通知程式和提交材料】
【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後的通知程式】【當事人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材料的程式】【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材料】【患者提交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材料】
案例18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病歷材料的,應承擔責任嗎?
第二十九條【鑑定的期限和調查取證權】
第三十條【審查與調查】
【專家鑑定組需要查明的事實】【審查的內容】【調查的內容】【醫患雙方配合調查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鑑定的工作原則及鑑定書的製作】
【鑑定文書的內容】【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的程度劃分】
第三十二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法的制定】
第三十三條【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
【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不屬於醫療事故】【醫療意外】【無過錯輸血感染】【不可抗力】
案例19緊急情況下為搶救患者生命而采以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醫院是否承擔責任?
案例20由於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意外的,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案例21發生現有技術條件不能防範的後果,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案例22手術方法正確但導致患者死亡,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案例23患者不配合治療而造成損害的,醫院是否承擔責任?
案例24因病人親屬延誤救治而造成損害的,醫院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第三十四條【鑑定費用】
【兩次鑑定結論不同時,鑑定費支付異議的處理】
案例25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費用如何交納?
案例26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哪一方支付?
第四章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與監督
第三十五條【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
案例27醫務人員不按規定操作的,應承擔什麼責任?
第三十六條【重大醫療過失的處理】
第三十七條【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案例28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第三十八條【受理申請的許可權劃分】
案例29當事人應當向哪個行政機關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第三十九條【申請的審查和受理】
第四十條【行政處理與訴訟】
第四十一條【鑑定結論的審核】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審核鑑定結論時間】【審核的內容】【審核的方式】【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審核】
第四十二條【鑑定結論的處理】
【鑑定結論作出過程的基本要素】【重新鑑定】【結案的不同情況】
第四十三條【自行協商解決情況報告】
【醫療事故爭議自行協商解決的報告制度】【書面報告的內容】
第四十四條【調解或判決】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適用先予執行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各級醫療事故情況報告】
第五章醫療事故的賠償
第四十六條【爭議解決途徑】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訴訟主體的確定】
案例30如何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問題?
第四十七條【協商途徑協定書】
【可以協商的內容】【協定書的內容】【醫患雙方簽訂的“私了協定”的效力】
第四十八條【行政調解】
【醫療事故賠償行政調解的特點】【醫療事故賠償行政調解的原則】【調解書及其效力】【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解的程式】
第四十九條【確定賠償數額的原則】
案例31不構成醫療事故,醫方還需承擔賠償責任嗎?
第五十條【賠償項目和標準】
案例32醫療事故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第五十一條【患者親屬損失賠償】
【對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親屬損失賠償的限制規定】【對參加死亡患者喪葬活動的親屬的損失賠償數額的限制規定】
第五十二條【賠償費用結算】
案例33醫療事故的賠付責任由誰承擔?
第六章罰則
第五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醫療事故主體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違反醫療事故預防和處理規範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出具虛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第五十八條【拒絕屍檢與塗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
案例34醫療機構塗改病歷的,衛生行政機關應當對其如何處罰?
第五十九條【擾亂醫療秩序和醫療事故鑑定工作】
案例35患者以醫療事故為由滯留醫院,應怎樣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條【醫療機構的範圍與事故處理部門職能分工】
第六十一條【非法行醫的定性及法律責任】
【對非法行醫的處理方式】
案例36非法行醫的承擔何種責任?
案例37無資質營業致人傷殘如何承擔責任?
第六十二條【軍隊醫療機構】
案例38軍隊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如何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生效日期及廢止條款】
關聯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節錄)
(2009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節錄)
(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
的解釋
(2001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2001年12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護士條例
(2008年1月31日)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2003年8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節錄)
(2001年2月28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節錄)
(2002年8月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節錄)
(2004年8月28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2011年2月25日)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1994年2月26日)
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
(2009年11月26日)
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
(2011年1月14日)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2002年7月19日)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
(2002年7月19日)
處方管理辦法
(2007年2月14日)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2002年8月2日)
病曆書寫基本規範
(2010年1月22日)
醫療事故爭議中屍檢機構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辦法
(2002年8月2日)
解剖屍體規則
(1979年9月10日)
實用附錄
1醫療損害賠償項目和計算
2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參考文本)
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書(參考文本)
4手術志願書(參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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