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高福利的社會制度,加上好酒的民族習性,造就了這樣的一種新型人類:職業酒民。他們每月只工作一天,也是迫不得已非乾不可的,就是按時到社會福利部門排隊領取救濟金。救濟金五、六千克郎,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足夠穿衣吃飯及一般生活花費外加飲酒。所以接下來的那29天,就是瀟灑蒙地在酒中度過了。他們多半年齡在30~50歲之間,正當壯年,可是他們沒有工作,他們是一些失業者。這個國家的失業率目前是10%左右,他們就是些被“左右”的人了。他們當中大多數肯定是想找個正經工作而找不到,但也肯定有一些是有工作也不乾的。他們這樣算賬:如果工作,便須向國家繳納高稅收,如果整天喝酒還可以向國家領取高福利救濟金,這賬不用細算便見高低,還是喝酒吧。高福利養育懶漢,職業酒民就此誕生。
酒舞,李白,
酒舞
瑞典人喝酒本來是極講究的,一講究酒吧,二講究酒具。可是對於職業酒民來說,若為飲酒故,二者皆可拋。他們注重的是那內容,而不是形式。有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而這些人醉翁之意獨在酒。只要有酒在手,走到哪裡哪裡就是天然的酒吧。公園裡、樹林中、馬路邊、牆角下、山石後、橋洞底,大伙兒一坐下來,酒宴便開始。“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飲三百杯。”他們才是一些真正得酒趣的人,真正得飲酒之真傳的人。所以在街上碰到一兩個手持酒瓶,邊走邊喝,臉紅眼直步伐凌亂的人,不算稀奇。曾見一對夫妻,雙雙醉了,相互攙扶著在馬路上走,女的倒下了男的攙起來,男的倒下了女的拉起來,然後再相擁著往前走。過馬路時,所有的車輛趕緊停下,禮送這對恩愛夫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