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肅州區教育局

酒泉市肅州區教育局

酒泉市肅州區教育局是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酒泉市肅州區教育局
  • 所屬部門: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酒泉市肅州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全區各類教育事業協調發展,確定全區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重點、規模,協調組織實施各單位職工教育工作,部署和指導各鄉鎮教育工作。嚴格依法行政,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各類學校設定標準,制定本區各類學校規範,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管理與協調,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規範,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管理和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
(五)指導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改革,統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負責民辦教育機構設定、撤銷的審批。
(六)負責擬定初級中等學校、城鎮國小和農村完全國小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
(七)協調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全區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畫。負責對全區教育系統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各單位財務工作進行定期審計、檢查和指導。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八)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協調、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公辦學校(幼稚園)新建及改擴工作。
(九)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園安全相關工作,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和實踐活動,普及安全知識,並依法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民族教育、禁毒和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綜治、維穩、信訪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的教師工作,指導並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基層學校黨組織建設、基層學校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畫。負責編制全區初級中等學校和國小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全區初級中等學校和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和組織全區普通高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成人高校及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指導全區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非學歷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統籌、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學生助學工作。
(十六)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負責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和方案,負責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管理監督,組織和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
(十八)規劃、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研究、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等工作。負責管理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指導和組織全區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和老幹部工作。
(十九)負責督導評估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所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二十)履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將生態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培訓內容,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教學和社會實踐;落實區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應急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學校的環境管理,重點做好實驗室有毒有害物質的收儲和無害化處理;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
(二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的食品經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研究制定教育系統黨建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網路意識形態和網路輿情監控工作;負責對基層黨組織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負責機關幹部政治業務學習、年度考核和考勤工作;負責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簡政放權工作; 負責教育黨工委、局黨組、局機關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組織籌備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配合組織部門搞好學校領導班子的組織和思想建設工作;配合區紀委、監委開展黨員、領導幹部違紀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公文流轉、行政印鑑、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教育黨工委印章管理;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回復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督辦、協調聯繫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和老幹部工作;抓好黨員教育和組織發展工作;負責協調、管理本系統的工、青、團、婦工作;負責黨費收繳、黨刊訂發、公文處理、黨員培訓等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組相關工作;承接安排政法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內務管理、財產管理、後勤服務和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起草和填報本辦公室業務範圍內的文字材料和統計報表;承接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監察股。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各單位人員編制管理;承擔全區教職工管理、工資福利待遇、知識分子政策落實;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校長和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交流輪崗;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基層學校領導的考核、任免及交流輪崗;承擔全區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管理、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國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教職工違紀案件的查處和勞動人員爭議方面的信訪維穩;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新任教師招錄、崗位聘任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起草和填報本股室業務範圍內的各種文字材料和統計報表;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畫財務審計股。負責教育系統及機關經費管理;負責教育系統預、決算審核工作;負責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教育收費管理和監督;負責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系統財政性票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項目審批工作;負責起草和填報本股室業務範圍內的各種文字材料和統計報表;負責政府採購、收費、財務管理等方面的信訪維穩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負責制定全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完善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措施,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導和學校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國家課程計畫、方案的貫徹執行,推進地方課程建設及改革;負責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工作;負責中國小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資格審定及畢業證書發放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監控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定、更名、撤銷和教育布局調整的論證審核工作;負責學校德育工作,組織管理中小學生的評優評先工作;組織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及勤工儉學管理工作;負責學校環保及防災減災等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營養餐管理工作;負責校方責任險管理工作;承擔肅州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教育事業年報工作;負責起草和填報本股室業務範圍以內的各種文字材料及統計報表。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負責全區職業教育和社區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實施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職工、農民的文化技術培訓工作;指導職業學校開展學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檢查和督導;負責民辦教育機構設定、變更、撤銷、校長聘任的審批;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及民辦教育機構的招生廣告管理;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負責起草和填報本股室業務範圍以內的各種文字材料及統計報表。
(六)項目管理股。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改善辦學條件需求規劃編制;全區教育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管、督查和評估;配合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查處項目建設舉報案件;負責全區中國小及幼稚園校舍安全狀況排查、鑑定和動態監控;收集、管理教育項目工程檔案資料;負責教育系統固定資產投資上報、教育項目網上審批及招商引資申報等工作;承擔肅州區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實施工作的管理、協調、督查、指導和信息報送;負責制定全區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程的相關政策、規劃、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畫;承辦區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改薄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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