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財政局

鄱陽縣財政局

鄱陽縣財政局是鄱陽縣主管財政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鄱陽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東湖大道151號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縣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財稅發展戰略,擬訂縣、鄉鎮(街道)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承擔國家和省、市、縣相關區域性發展戰略相關財政工作。
(二)研究我縣經濟社會中的財稅重大問題,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統籌管理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編制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等工作。
(四)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和全縣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鎮(街道)財政管理等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縣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監督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全縣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政府採購規章制度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管理政府購買服務活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縣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全縣及縣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縣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參與涉外債務談判。
(十一)代縣政府履行縣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縣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等。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二)制定全縣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
(十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十五)縣政府授權縣財政局(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代表縣人民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主要監管範圍是:全縣國有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全部國有資產。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專項資金,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財政工作,編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行政(事業)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國有企業單位資產處置,負責組織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資產處置等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和出借國有資產的審批,負責與行政、事業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審批。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收取、監督、管理;加強指導、推進企事業單位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授權向監管企業派出董事、監事、財務總監、法務總監,負責監督指導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法定程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考查、推薦任免和獎懲,履行企業黨建方面的職責。通過統計、稽查等方式對全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考核標準,依法查處違法亂紀案件。起草企業和經營性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規範性檔案,對其國有資產(資本)及收益監督管理,對國有資源性資產、無形資產進行監管,依法指導全縣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息股)。負責文電、信息、會務、財務、機要、保密、督辦、檔案、“金財工程”建設、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軟體規劃、建設和管理、硬體設備的選型、報批和管理、耗材領用管理、財政信息宣傳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新聞宣傳、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公務接待安排、機關財務、綜治、精神文明、節能、信訪、科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湯傑
(二)預算股。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分析預測全縣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負責牽頭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負責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全縣年度地方財政預算,加強預算收支的預測。承擔縣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縣對下轉移支付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財稅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審計相關工作。
(三)國庫股。組織制定全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進行總預算會計核算,編制縣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匯總全縣財政決算,起草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組織實施財政決算報告及報表公開,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的編制,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承擔國庫資金調度有關工作。管理財政專戶,負責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管理工作。
(四)教科文股。承擔宣傳、網信、教育、體育、科技、文廣新旅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
(五)行政政法股(行政服務股、法規稅政股)。承擔行政、黨派、群團、公安、司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黨政機關公務活動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落實人才發展有關資金和財政政策。擬訂縣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政策,承擔縣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法治建設,財政普法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財政有關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財政“放管服”改革工作。
(六)綜合股(土地資金管理股)。承擔公積金、自然資源、林業、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測繪等方面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參與研究提出有關個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參與實施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全縣土地資金收支;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土地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彩票資金、住房保障資金等。
(七)人事教育股。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勞動工資、職稱評聘、考核、任免、交流、獎懲、退(離)休等工作;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
(八)社會保障股(醫療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九)經濟建設股(企業股、外經股)。承擔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交通、住建、應急、商貿、物資、供銷合作、國資、交通、城建、煤礦、旅遊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等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參與研究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政策和財務規章;承擔世行、亞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鄱陽貸(贈)款的有關業務。
(十)農業農村股(扶貧股)。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基層財政惠農補貼發放。承擔糧食等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和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會計股。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十二)債務金融股。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政府債務和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管理和防範化解風險工作。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承擔金融方面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工作。代縣政府履行縣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承擔地方金融監管、地方金融體制改革相關財政政策的協調配合工作。
(十三)資產管理股。承擔國資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產權登記等工作。負責審核編制縣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十四)政府採購監管股。擬訂政府採購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縣本級政府採購預算草案。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縣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和供應商庫的管理工作。承擔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談判市級應對工作,承擔集中採購機構監督考核和採購代理機構管理工作。
(十五)財政監督股。負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承擔財政內控建設和內審工作。負責有關財政資金監管系統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績效管理股。負責擬定預算績效管理制度辦法和財政資金績效指標體系,組織績效評價有關工作。負責開展縣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運行監控、評價管理和評價結果運用等。組織縣本級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協助局黨組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獲得榮譽

連續多年獲得全縣優秀基層黨組織,綜合考評先進單位,獲市級基層黨建示範稱號,獲十屆、十一屆、十二屆省文明單位稱號,獲省級衛生庭院稱號。
2019年3月,鄱陽縣財政局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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