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

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

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成立於2019年3月18日。是江西省首個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的法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
  •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8日
  • 機構隸屬:永修縣人民法院
  • 機構職責:涉鄱陽湖環境資源案件管轄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

發展歷史

2019年3月18日,江西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正式成立,這是江西省首個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的法庭,將有助於進一步服務鄱陽湖全流域保護。

主要職責

新成立的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將管轄九江市永修縣、都昌縣、湖口縣、德安縣、廬山市、共青城市、柴桑區、濂溪區8個轄區涉鄱陽湖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環境公益訴訟一審案件。經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轄,九江轄區行政區劃外的涉鄱陽湖環境資源案件,也可由該法庭受理。
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要為鄱陽湖“一湖清水”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通過探索涉鄱陽湖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服務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態安全保護;堅持注重懲治、教育和預防相結合的司法理念,推進生態修復多樣化發展,推動從生態環境的破壞者到綠色發展的推動者的司法實踐;加強與多部門交流協作,探索司法保護生態環境的舉措和路徑,積極構建環境資源糾紛多元共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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