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金龍(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原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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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金龍,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江蘇蘇州人。大學學歷,1983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副部長。

2020年8月3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9月11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10月,鄭金龍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金龍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蘇州
  • 出生日期:1963年1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決定逮捕,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2003年3月,任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發展局農業水利處處長;
2007年11月,任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發展局副局長;
2010年5月,任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發展局副局長,婁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年6月,任蘇州工業園區經濟貿易發展局副局長,唯亭鎮黨委書記;
2012年12月,任蘇州工業園區經濟貿易發展局副局長,唯亭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3年6月,任蘇州工業園區唯亭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年3月,任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副部長;
2016年5月,任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副部長,江蘇南通蘇通科技產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外派);
2019年8月起,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保留原職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8月3日,據蘇州市紀委監委訊息: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原副部長鄭金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20年9月1日,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原副部長鄭金龍(副處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蘇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鄭金龍作出逮捕決定。

依法雙開

2020年9月11日,據蘇州市紀委監委訊息,經蘇州市委批准,蘇州市紀委監委對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原副部長鄭金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金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違規收禮;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款,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
鄭金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無視黨紀國法,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蘇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鄭金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0年10月,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原副部長鄭金龍(副處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金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鄭金龍在擔任蘇州工業園區唯亭鎮黨委書記期間,採取指使他人虛開發票並交給下屬部門報銷套現的方式,貪污公款,數額巨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鄭金龍利用擔任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發展局農業水利處處長、副局長,唯亭鎮黨委書記,蘇州工業園區統戰部副部長,江蘇南通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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