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華建

鄭華建

鄭華建律師 男,漢族,無黨派,本科,畢業於重點大學法政學院法律系,先後在浙江新聯律師事務所、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擔任律師。現在浙江誠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合伙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華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 主要成就:市十佳殘疾人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 代表作品:《何謂公共利益》
  • 性別:男
人物簡介,主要成績,執業格言,最成功案例,學術著作及榮譽,參加公益活動集,

人物簡介

鄭華建律師 男,漢族,無黨派,本科,畢業於重點大學法政學院法律系,先後在浙江新聯律師事務所、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擔任律師。現在浙江誠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合伙人。一、業務專長:各種損害賠償,交通事故賠償,房地產,婚姻法,擔任企事業單位、網站的常年法律顧問、刑事辯護、行政訴訟及其他各種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勞動爭議代理.

主要成績

成功代理徐某某侮辱罪刑事自訴案、王某某故意傷害(重傷)案、俞某某訴市規劃局行政爭議案、宣懿成等18人訴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權行政爭議案等案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被評為市十佳殘疾人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獲得市律師辯論賽團體第二等榮譽。撰寫的論文多次在市律協研討會上獲獎。 地址:衢州市荷花三路249號衢州市司法局一樓

執業格言

你在必要時選擇了法律,你在需要時想到了律師,你給我信任,我給你希望,我們共同的信念是—— 哪怕天塌下來,也要把正義堅持到底。

最成功案例

宣懿成等18人訴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權行政爭議案等案件。具體內容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4年第4期
本案意義:本地區第一個上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的行政勝訴案例;首次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形式界定了“公共利益”的範圍;本地區第一例一審勝訴重大行政案件
其他成功案例:2008年為常山縣張根福等21被告人黑社會案件其中之一被告人辯護案
2006年為徐某某銀行門口被殺最大案第二被告人擔任辯護人,法院判決其無期徒刑。
2004年為衢州三衢路某賓館雇兇殺人重大案被告人擔任辯護人
2002年為巨化某商場入室搶劫殺人重大案件被告人擔任辯護人
徐xx等8人與xx市人民醫院勞動爭議案、
王xx等6人與xx市製衣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
袁xx等18人與xx市人民醫院勞動爭議一案、
徐某某侮辱罪刑事自訴案、(勝訴)
王某某故意傷害(重傷)緩刑案、(賠償損失並緩刑)
俞某某訴市規劃局行政爭議案(賠償並和解)、
陳某某訴某某縣林業局行政許可案(賠償並確認違法)

學術著作及榮譽

1、2004年《何謂公共利益》一文榮獲衢州市2004年律師實務理論研討三等獎
2、2005年在衢州市第二屆律師辯論賽榮獲團體獎
3、2005年榮獲全市殘疾人法律援助維權先進個人
4、2005年《初探律師刑事辯護豁免權》一文榮獲衢州市律師實務理論研討優秀獎
5、2006年被聘為衢州市律師協會民商事專業委員會初始委員
6、2007《交通事故認定行為應納入司法審查範圍》一文榮獲衢州市律師實務理論研討優秀獎
7、2007年榮獲全市“十佳”法律援助律師
8、2008年《建立別居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文獲得衢州市律師論文研討優秀獎
9、2008年《土地徵用案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一文入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委員會2008年年會暨第十屆民商法實務論壇 10、2009年6月《形跡可疑型自首的探析》獲衢州市律師論文研討優秀獎
11、2009年7月《建立別居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編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委員會主編的“民商法律師實務”叢書-----《民商專業律師實務(第4輯)》一書。

參加公益活動集

2005年8月,參加衢州市司法局組織在“為實現公平和正義——法律援助在浙江”大型公益活動。
2006年12月4日,參加衢州市政府組織衢州市大型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
2005年4月21日,參加“法律援助進監獄”走進浙江省十里豐監獄為服刑人員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2006年12月,與荷花街道荷西苑社區建立律師服務便民服務站。
2007年上半年、2008年下半年,受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邀請,連續兩次參加“法律援助進監獄"活動,進入浙江省十里坪監獄未服刑人員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2009年7月4日,作為律師志願者參加由浙江電視台主辦,省律師協會協辦 “新苗律師志願團”走進衢州大型法律服務諮詢會。
2009年8月14日,應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邀請,進入衢州市某軍營,參加“送法進軍營”活動,為現役軍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2009年6月3日,作為優秀學員代表,受邀參加衢州廣播電視大學舉行三十周年校慶活動,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分發法律知識宣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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