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忠輝(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委教育工委原書記、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原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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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忠輝,男,漢族,1964年10月生,四川簡陽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委教育工委書記、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書記。

2022年3月,鄭忠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8月,鄭忠輝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被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忠輝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違法事實,

人物履歷

1980年,考上內江農校;
1983年08月至1985年09月,在共青團資中縣委員會工作;
1985年09月至1985年10月,在資中縣龍江區孟塘鄉工作;
1985年10月至1988年08月,任資中縣龍江區孟塘鄉副鄉長;
1988年08月至1988年10月,任資中縣龍江區天竺鄉黨委副書記、代鄉長;
1988年10月至1989年12月,任共青團資中縣委員會副書記,龍江區天竺鄉黨委副書記、代鄉長;
1989年12月至1990年02月,任共青團資中縣委員會副書記;
1990年02月至1992年03月,任共青團資中縣委員會副書記,資中縣精神文明建設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2年03月至1993年03月,任資中縣精神文明建設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3年03月至1996年10月,任資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6年10月至1998年02月,任資中縣重龍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8年02月至2000年11月,任資中縣重龍鎮黨委書記;
2000年11月至2001年03月,任資中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03月至2001年12月,任資中縣人事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資中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事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資中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3年10月至2016年09月,任資中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09月至2017年11月,任資中縣教育和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年11月至2019年02月,任資中縣教育和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2019年02月至2021年05月,任資中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書記、四級調研員,縣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
2021年05月,任資中縣教育和體育局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1月5日,內江市紀委監委發布訊息:資中縣教育和體育局原黨組書記、縣教育工作委員會原書記鄭忠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隆昌市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3月,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隆昌市紀委監委對資中縣委教育工委原書記、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原書記鄭忠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忠輝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為他人在職務提拔或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幹部人事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鄭忠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資中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資中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鄭忠輝開除黨籍處分;由資中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隆昌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違法事實

2017年春節前的一天,時任資中縣銀山鎮中心學校校長的吳某某為了得到職務上的晉升,以拜年名義送給鄭忠輝現金2萬元。收了錢後,鄭忠輝對吳某某的工作調動給予特別關照,幫助吳某某順利調到了心儀的崗位。
此後,利用個人職權為他人工作調動提供幫助,成了鄭忠輝的來錢“門路”。為得到他的關照,甚至有個別校長,僅僅在一年之內,就分3次送給其現金總計22萬元,最終達成了升遷的“心愿”。
調查查明,2016年至2021年,鄭忠輝在擔任資中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為系統內17人在幹部選拔任用及崗位調整上說情打招呼,收受財物總計188萬元。
經查,2016年至2021年,鄭忠輝收受現金總計1129萬元,其中單獨收受現金總計2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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