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鄭州市金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鄭州市金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社局),是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鄭州市金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鞠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金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鄭州市東風路16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鞠衛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預算單位,下屬單位,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2)宣傳貫徹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區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組織、協調、指導全區人事制度改革;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3)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考核工作,制訂年度考核及業務考核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承辦區政府管理的國家公務員的任免工作;綜合管理政府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協調各部門的全區性表彰活動;承辦落實幹部政策的有關工作。
(4)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組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為有技術需求的企業提供外國專家技術支持;負責部分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5)貫徹省、市關於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省、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6)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貫徹執行省、市職稱改革的政策規定;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
(7)負責全區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全區人才流動,人事代理、人才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的實施辦法;負責全區人才人力資源市場的規範化管理和人才職業介紹中介機構的綜合管理;指導各類人才流動和就業服務工作;管理區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會的人才交流活動;承辦區直單位(不含黨群系統)人員調配和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工作;負責從市、區以外調進幹部的審批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推行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製度改革。
(8)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工資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標準及調控措施;研究探索事業單位工效掛鈎辦法;建立和完善各類津貼、福利制度;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核、培訓、聘任等政策及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退休和企業幹部離休的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醫務鑑定工作。
(9)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定促進城鄉勞動就業的措施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按規定承辦接受大中專畢業生事宜;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促進人力資源開發利用。
(10)協助鄭州市人社局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國家、省、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11)負責全區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議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落實省、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政策,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
(12)落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對全區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征繳、撥付、仿冒領等工作,做好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落實省、市、區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負責對本區符合政策失地農民資格認定及就業生活補貼征地養老補貼發放工作,做好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
(13)落實鄭州市離退人員社會化管理政策,接收管理市、區兩級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檔案及管理,負責檔案調閱、複印、查詢,強化退休人員節日慰問、死亡弔唁、大病醫保信息管理、豐富文體活動等工作。
(14)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5)落實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協調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節和仲裁工作;負責勞動信訪工作。
(16)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會議組織、信息綜合、對外接待聯繫、安全衛生、車輛、印章、文書檔案政務公開、保密、提案議案辦理、催辦查辦、文印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報導工作;參與局綜合材料的起草;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局黨委抓好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基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學習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局綜合目標的管理實施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局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落實區財經紀律和財政制度;編制全局預算並做好決算。
(三)行政審批科。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局行政審批制度;負責協調局行政審批等相關工作;做好民辦職業技能機構設立、勞務派遣經營許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傷認定的行政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局行政權力事項辦理流程的監督管理;負責局系統辦事大廳管理。
(四)就業促進科。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諮詢服務工作,會同實施困難畢業生援助計畫;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負責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全民創業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幫扶;負責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綜合協調職業介紹、就業創業培訓、勞動就業服務工作;承擔區就業和大學生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農村勞動力工作綜合政策,維護農村勞動力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體系;承擔區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城鄉勞動者培訓政策;負責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
(五)人力資源科。按規定辦理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引進、選拔、調配事宜;綜合協調人才隊伍建設,承擔高層次人才規劃、培養、引進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和推行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擬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管理工作;管理全區職稱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
(六)人才開發科。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政策和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健全人才服務體系,負責人才開發、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人才認定及待遇核准工作;綜合協調人才隊伍建設,承擔高層次人才規劃、培養、引進和服務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貫徹執行省、市職稱改革政策;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制度。組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
(七)工資福利科。負責全區人員工資統發的核准工作;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審核區直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實施工作;承擔全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和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工資福利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管理許可權辦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手續;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護理費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亡故後相關待遇的核准工作;負責區直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八)社會保障科(信訪法制科)。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訂、清理、報送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監督、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及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實施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對局屬單位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負責對原區屬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工作年限的審核工作;負責落實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開展,對其相關基金進行監督;落實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制度的實施,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預防工作;承擔其他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信訪穩定工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做好信訪接待、諮詢及有關信訪穩定事宜,承辦上級信訪部門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和穩定事宜。協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落實相關社會保險政策。
(九)考核獎勵科。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考核工作,制訂年度考核及業務考核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協調各部門的全區性表彰活動;負責部分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預算單位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二級預算單位10個。

下屬單位

1、鄭州市金水區勞動保障服務管理中心;
2、鄭州市金水區公務員登記辦公室;
3、鄭州市金水區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4、鄭州市金水區工傷認定辦公室;
5、鄭州市金水區勞動培訓就業管理中心;
6、鄭州市金水區人才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7、鄭州市金水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8、鄭州市金水區勞動監察大隊;
9、鄭州市金水區外國專家局;
10、鄭州市金水區社會保險中心。

現任領導

鄭州市金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鞠衛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單位地址:鄭州市東風路16號。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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