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2日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1992年4月22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贓物估價條例
- 頒布時間:1992年05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5月12日
- 頒布單位:鄭州市人大常委會
1991年11月2日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1992年4月22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1991年11月2日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1992年4月22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及時準確估定贓物價格,有利於行政執法、司法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國...
(六)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或約定期限作出鑑證結論,影響委託單位工作正常進行的;(七)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的。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5月12日公布施行《鄭州市贓物估價條例》同時廢止。
范傑同志參與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估價鑑定專業手冊》的編輯工作和全國第一部價格鑑證地方法規——《鄭州市贓物估價條例》(1991年)和《鄭州市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條例》(2002年)兩部地方法規的制定工作。范傑同志由於工作成績...
瀋陽市贓物價格評估條例 (1994年3月31日瀋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5月26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準確估定贓物的價格,維護國家財產,保護公民...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贓物,是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所侵占的公私物品。第三條 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辦理案件中價格難以確定或者對價格有爭議的贓物,以及需要變賣的贓物,應當由物價主管部門進行估價。第四條 各級物價主管部門的估價人員,由上...
凡在本行政區域內單位和個人需要估價的過期無主物、保險理賠物、糾紛財物,可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贓物是指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所侵占的公、私財物;罰沒物是指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國家經濟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
2007年10月18日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鞍山市贓物罰沒物估價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吉林省贓物罰沒物糾紛財物估價管理辦法》在1995.10.1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發布時間 經1995年10月5日省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 發布條款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贓物、罰沒物和糾紛財物估價的管理,...
對需要估價拍賣的物品,在拍賣前按照《鞍山市贓物、罰沒物估價條例》規定由物價部門進行價格評估。執罰單位應當將沒收物品清單、有關圖像資料以及處理結果報送罰沒管理部門。第十五條 執罰單位沒收物品的變價款,應當在二日內上繳同級罰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