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管城回族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是隸屬於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管城回族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 辦公地址:商城路2號7號樓3樓 
  • 別名:管城回族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管城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主要職責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機構職能
一、擬訂種植業的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指導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種植業適用技術的遴選及推廣套用;
二、宣傳貫徹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調查,擬訂森林經營方案,擬訂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全區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及各類林業工程項目建設;
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水利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擬訂全區畜牧、獸醫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監督管理全區動物疫病防治、獸醫醫政、獸藥藥政、飼料及種畜禽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負責做好全區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的登記、審核、契約簽訂;
六、擬定全區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業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示範推廣工作;承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
七、貫徹執行和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法》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負責做好農村經濟調查、統計、分析,掌握全區農村經濟發展現狀,為各級各部門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計畫提供依據。
八、負責落實和完成市農委產業化處安排布置的農業產業化經營各項工作。
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認真細緻地做好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工會法》,在農委和區總工會的領導下,完成各項工作。協助黨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以人為本,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
十一、負責對全區各類農產品的檢測檢驗。
十二、負責管城回族區《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
十三、對涉農民眾來電、上級部門轉來的人民來信來訪、本級的直接來信來訪等記錄、分類、轉辦、協調、督查、答覆(反饋)和歸檔工作;及時向本級負責人報告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及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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