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鄭州市惠濟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為鄭州市惠濟區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二)負責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提出經濟發展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統籌平衡涉及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
(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區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服務業發展;綜合協調產業聚集區發展工作。
(五)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參與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六)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七)起草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的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區重點項目;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實施監督,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重大項目聯審聯批的日常工作。
(八)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九)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全區的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以及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根據國家、省、市統計要求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按規範化建設要求處理統計執法案件及其卷宗。
(十)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和完善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調查制度;核算並指導各鎮(街道)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十一)協調河南惠濟經濟開發區、鄭州惠濟特色商業區、鄭州農業高新區、鄭州惠濟新區統計工作;準確、及時完成經濟社會綜合評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專項統計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國情國力普查和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十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對外貿易、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十四)組織各鎮(街道)、各部門進行經濟、社會和科技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
(十五)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巨觀經濟預警監測系統,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十六)組織安排統計名錄庫的季度、年度維護工作,確保全區名錄庫企業不重不漏;組織實施城鄉劃分等設計管理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八)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開展統計科學技術研究交流合作及統計資料的編輯出版工作;組織安排《統計年鑑》、《惠濟經濟動態》的組稿、編輯、印刷工作;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培訓;組織安排全區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及繼續教育等工作。
(十九)指導各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二十)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二十一)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做好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受司法機關委託對價格不明或價格有爭議的涉案物品進行價格鑑定。
(二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