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是鄭州仲裁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辦公室在秘書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仲裁案件受理、文書送達、庭審記錄、裁決書核閱、檔案管理、仲裁費收支等仲裁程式管理事務,對仲裁員進行監督,根據委員會授權設立和管理分支機構、聘任調解員,以及宣傳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等工作。

現任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楊愛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Zhengzhou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fice
  • 主管機構:鄭州仲裁委員會
  • 現任領導:楊愛玲 
基本簡介,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基本簡介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由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楊愛玲主持全面工作。辦公室下設五個處,分別為綜合處、立案處、仲裁一處、仲裁二處和發展研究處。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擁有良好的設施和辦公條件,辦公面積達到1700多平方米,設有立案大廳、五個專門的仲裁廳和一個會議室,還建有網路中心、複印室和檔案資料室等,並全面實現了仲裁廳和辦公室計算機網路化智慧型管理。辦公樓前後備有充足停車位,便於仲裁員和當事人前來辦案和開庭。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支部
(一)負責仲裁辦機關黨建工作,抓好黨員隊伍的思想政治、組織和作風建設,保證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二)負責黨員的政治學習、教育、管理及監督工作;
(三)負責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和黨員發展工作;
(四)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五)負責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六)負責辦機關共青團和青年工作;
(七)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處
(一)協助辦領導組織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事務;
(二)負責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仲裁辦政務、人事、財務、文秘、信訪、保密、機要、接待、婦聯、安全保衛工作;
(四)負責請銷假審核和登記、基建維修、機電裝修、生活服務、車輛管理、物資供應和財務管理等機關綜合性行政事務工作;
(五)負責仲裁員案件審理報酬支付、仲裁費收入和退費等費用的覆核及辦理工作;
(六)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服務以及會議記錄或紀要的整理工作;
(七)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八)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辦老幹部管理工作;
(十)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立案處
(一)負責立案及來電來訪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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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負責仲裁案件的立案審查,擬提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見,辦理立案審批手續和受理案件編號登記工作;
(三)負責立案案件審理的分配工作;
(四)負責核算仲裁費用,辦理減、免、緩交仲裁費的審批手續;
(五)負責對已受理仲裁案件的移交工作;
(六)負責仲裁案件統計、案件月報表及案件受理情況分析工作;
(七)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拓展仲裁業務;
(八)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仲裁一處
(一)負責本處仲裁案件的審理工作,接收、分配經批准受理的各類案件,向當事人送達各類法律文書,辦理仲裁庭組成審批手續,商定開庭日期,進行庭審與合議記錄;
(二)協助當事人辦理財產和證據保全,協助仲裁庭進行調查取證以及鑑定與評估;
(三)負責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決定書進行核閱、報批工作;
(四)負責案件卷宗的整理、裝訂、歸檔、借閱審批工作;
(五)負責仲裁員審案報酬的核算與報批工作;
(六)負責仲裁員、調解員遴選、培訓、管理工作;
(七)負責案件的司法監督和有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
(八)負責組織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的專咨論證工作;
(九)負責本處承辦仲裁案件的信訪接待、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負責與司法機關等相關單位的有關聯絡和協調工作;
(十一)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拓展仲裁業務;
(十二)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仲裁二處
(一)負責本處仲裁案件的審理工作,接收、分配經批准受理的各類案件,向當事人送達各類法律文書,辦理仲裁庭組成審批手續,商定開庭日期,進行庭審與合議記錄;
(二)協助當事人辦理財產和證據保全,協助仲裁庭進行調查取證以及鑑定與評估;
(三)負責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決定書進行核閱、報批工作;
(四)負責案件卷宗的整理、裝訂、歸檔、借閱審批工作;
(五)負責仲裁員審案報酬的核算與報批工作;
(六)負責案件的司法監督和有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負責組織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的專咨論證工作;
(八)負責本處承辦仲裁案件的信訪接待、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負責與司法機關等相關單位的有關聯絡和協調工作;
(十)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拓展仲裁業務;
(十一)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發展研究處
(一)負責全辦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拓展仲裁業務工作;
(二)負責開展仲裁理論和實務研究工作;
(三)負責仲裁委分支機構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四)負責仲裁網路建設、機房維護和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仲裁聯絡員的發展、培訓、管理工作;
(六)負責分支機構的業務指導;
(七)負責分支機構各項報表、例會和績效考核工作;
(八)負責草擬仲裁業務規範性檔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
(九)負責對外聯絡、業務拓展工作;
(十)負責組織仲裁法律知識社會普及宣講工作;
(十一)負責法制及綜合性宣傳工作;
(十二)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楊愛玲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柴青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谷青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李紅武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崔工作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陳世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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