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崇俊

2018年8月15日,經馬邊彝族自治縣委批准,馬邊彝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對縣委組織部原副部長、縣人社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鄧崇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鄧崇俊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鄧崇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鄧崇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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