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縣譚家灣鎮

鄖縣譚家灣鎮

鄖縣譚家灣鎮由過去的原種場和原桂花鄉兩部分組成。 原種場始建於1950年,原名“鄖縣地方國營農林試驗示範場”,1957年改為 “鄖縣國營農場”,1968年更名為鄖縣國營原種場,屬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並將譚家灣大隊、十方院大隊、核桃樹埡大隊和西茶亭大隊劃歸原種場管轄,承擔起全縣良種培育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鄖縣譚家灣鎮
  • 人口:1.5萬
  • 面積:22.2平方公里
  • 成立: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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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家灣鎮介紹

鑒於原種場肩負著鄉鎮同等職能,1999年,鄖縣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原種場建立黨委、管委會,與鄉鎮同職同級。原種場銳意改革,民營工業發展迅猛,成為縣域經濟的重要增長點。2003年,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原種場設立鄖陽民營工業園區,與原種場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管理,屬縣政府派出機構,為鄉鎮級行政單位。  原種場轄4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版圖面積22.2平方公里,總人口1.5萬人。2010年實現工農業總產值11億元,其中工業產值8.3億元,財政收入227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3818元。  原桂花鄉轄8個村,總人口15688人,版圖面積137.4平方公里,2001年鄉鎮合併時劃歸楊溪鋪鎮。原桂花鄉以農業為主,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茶葉產業,現已建成茶葉基地5000畝,年產茶葉10噸,創產值100多萬元。轄區內有鐵、大理石等礦產資源,年創產值5000萬元。  原種場境內自然資源豐富,基礎設施完備,工業經濟比較發達,集鎮建設初具規模。目前,已有民營企業43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9家,年產值過億元企業2家,過5000萬元企業4家,初步開發了汽配、冶金、建材、農產品加工四大支柱產業。2008年9月,省委、省政府下發了 《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農牧漁良種場改革的意見》,提出國營農牧漁良種場要整體轉制,符合鄉鎮建制條件的,可以單獨設立鄉鎮;不符合條件的,可設立為居民委員會或居民小組。原種場已經達到了獨立設鎮的條件,同時,原桂花鄉與原種場緊鄰,適合合併成立一個鄉鎮。2008年12月15日,鄖縣人民政府向十堰市人民政府呈報了 《關於鄖縣原種場轉場建鎮的請示》,建議將原桂花鄉與原種場合併,成立譚家灣鎮,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2009年1月19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呈送了 《關於設立鄖縣譚家灣鎮的請示》。2009年4月30日,湖北省民政廳下發了《關於設立鄖縣譚家灣鎮的批覆》: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鄖縣設立譚家灣鎮,將鄖縣原種場和楊溪鋪鎮的黃畈、龍泉、五道嶺、圩坪寺、青山、香爐山、陳家墁、正河8個村劃歸譚家灣鎮。

投資熱土

鄖縣譚家灣鎮(鄖陽民營工業園區)位於鄖縣城東2.5公里處,209國道、漢江黃金水道穿境而過,距十堰城區37公里,距銀武高速公路鄖縣出入口15公里,是毗鄰豫、陝,連線中西部地區的重要門戶。鎮內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配套齊全,水資源豐富,土地、礦產、特產資源豐富。  該鎮首期規劃建設面積5000畝,採取“一次規劃、分期開發、項目帶動、滾動發展”的建設模式,實行封閉式管理、開放式經營。近幾年來,園區黨委、管委會堅持工業經濟發展龍頭地位不動搖,突出招商引資,突出環境建設,經濟發展突飛猛進,已成為縣域經濟新的增長點。台灣、福建、重慶、江蘇、安徽、武漢、十堰等地已有20多家企業相繼入駐園區。榕峰軋鋼、漢江水泥、豐源電化、義興發展、興升科技、華榕木業、渝川食品、偉豐內飾等骨幹企業已成為園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初步形成了汽配、建材、冶金、農產品加工四大支柱產業。  譚家灣鎮 (鄖陽民營工業園區)招商政策優惠,環境寬鬆,服務優質。鎮 (園區)黨委、管委會竭誠歡迎各界有志之士、企業單位到此投資興業!  前景廣闊
新成立的譚家灣鎮,與鄖陽民營工業園區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管理,園區版圖面積159.6平方公里,轄13個行政村、1個社區居委會、43家民營企業,總人口30688人。  新成立的鎮黨委、政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縣委、縣政府提出 “一主兩翼”、 “六個對接”的發展戰略,主動融入“一江二橋三鎮”發展規劃,牢固樹立 “工業強鎮”理念,充分發揮現有的基礎優勢、資源優勢和政策環境優勢,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實施 “億千百”工程。力爭通過2-5年的努力,把榕峰軋鋼、義興、興升、漢江、豐源、渝川6家企業培植成年產銷過億元、利稅過千萬元的龍頭企業;把偉豐、金宏宇、鑄邦、華榕、鑄造等6家企業培植成產值過千萬元、利稅過百萬元的骨幹企業;把恆盛、明陽、金瑞、雙豐、紅旗等20多家企業培植成規模以上企業,著力打造 “民營工業集聚區、生態農業示範區、平安和諧新園區”。  新成立的譚家灣鎮黨委、政府,進一步明確了發展目標:2009年計畫實現工業產值5.6億元、工業增加值1.53億元、財政收入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6000萬元;力爭通過3—5年的努力,實現工業產值15億元、財政收入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1.5億元。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符合在鄖縣境內投資國家未明令禁止的一切產業項目。  土地使用優惠政策: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下的,其地價由投資商與園區自行協商;501萬元—2000萬元的, 6萬元/畝;2001萬元—5000萬元的,4萬元/畝;5001萬元—1億元的,3.5萬元/畝;1億元—2億元的,3萬元/畝;2億元—3億元的,2萬元/畝;3億元—5億元的實行 “一事一議”;5億元以上且年稅收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實行“零地價”。  高科技項目、農產品加工項目和文化旅遊項目,地價實行“一事一議”。  土地租賃費用1000元/畝,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可實行 “一事一議”,根據項目情況實行 “零租金”。  稅收優惠政策: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前四年由財政全額獎勵,後四年按50%獎勵;自盈利之年新增企業所得稅縣級留用部分前四年由財政全額獎勵,後四年按50%獎勵。  固定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的,前三年每年新增的增值稅縣級留用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後五年每年新增的增值稅縣級留用部分按50%獎勵給企業。

獎勵優惠政策

鄖陽民營工業園區投資新辦工業企業或技術改造項目,當年納稅在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10萬元;連續兩年達到1000萬元的,獎勵2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別墅建設用地;當年納稅達到3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法人代表20萬元,連續兩年達到3000萬元的,獎勵企業家建築面積為200平方米的別墅一套。  環境優惠政策:園區實行“一站式”服務、 “保姆式”服務。新招商引資項目準入、規劃、環評、土地等一切手續由專人負責,全程辦理。  實行企業 “寧靜日”無干擾制度。凡涉及企業與農民、與部門等的矛盾糾紛、困難問題,由園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處理。每月第一周為各行政部門集中執法檢查時間,其它時間確需到企業檢查的,須持行政效能中心簽發的通知,否則予以嚴肅查處。

地圖信息

地址:十堰市鄖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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