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縣地方性交通建設、綜合運輸發展戰略等相關規定。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鄖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點:鄖縣城關鎮解放路131號
- 局長:韓高虎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基本信息,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基本信息
一、機構職能
1.1 機構名稱:鄖縣交通運輸局
鄖縣交通運輸局
1.2 辦公地點:鄖縣城關鎮解放路131號
1.3 職能配置(三定方案):
(一)
(二)負責指導全縣道路和水路運輸市場、城市公交、計程車、商品汽車運輸、車船維修檢測、車船駕駛員培訓及交通物流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交通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應急工作,調控救災、節假日重要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方面的交通戰備有關工作;承擔鐵路、郵政、民用航空等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協調、服務和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三)負責擬訂全縣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制資金預算意見,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工作;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外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全縣交通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局直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
(五)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通村公路和城市公交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市場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公路、航道日常養護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全縣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安全、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港口、航道、航政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
(八)負責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組織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複議、訴訟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單位黨建、精神文明創建、工青婦工作及局直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及機構編制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交通系統職業教育培訓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1.4 領導名錄、分工:
韓高虎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縣交通局全面工作。
尹明章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黨建、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負責縣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移民指揮部移民搬遷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羅書貴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聯繫鄖十高速建設協調工作。騙備
李美清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交通安全、招商引資和民兵預備役工作。
盧光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交通發展規劃、棵樂講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交通復建項目。
李建軍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交通運輸行業管理、交通站場建設工作。
金元鵬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局機關日常、精神文明、行政執法、交通運輸企業。
劉秀英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全縣葛整精通村公路建設工作。
楊保國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悼熱拔,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審計、信訪、公路“三亂”治理和行風評議工作。
田 勇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分管工青婦及通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
康正權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負責工程股全面工作,分管交通工程質量監督。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及後勤保障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文明縣城創建、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保密等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承擔政務值守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組織和公務接待工作。貫徹執行交通基本建設、國有資產和交通運輸財務審汗府旬疊計等政策、法規及制度;負責監督管理全縣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預決算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及局直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負責對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局直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
工程股 負責編制全縣交通建設發展重埋判規劃,負責大、中型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擬訂全縣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設項目,編制年度建設計畫;按照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農村公路建設計畫、項目審查報批;負責交通運輸綜合殃妹堡諒計畫統計工作;指導全縣交通科技環保工作;承擔交通戰備公路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境內高速公路、鐵路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市場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程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工程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工程質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綜合運輸股安監股 貫徹執行道路和水路交通運輸政策法規;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協調服務鐵路、郵政工作;指導全縣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車船維修檢測、車船駕駛員培訓和交通物流等行業管理;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市場監管;組織協調國防動員、交通戰備和重要物資等緊急客貨運輸的聯運工作;會同縣物價局擬定和管理交通運價;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和交通物流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擬定交通運輸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全縣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及船舶檢驗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法制建設;負責交通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路政、運政、航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複議、訴訟工作;組織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培訓工作。
人事股(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並組織協調局直單位黨建、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並指導局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資管理、職工教育培訓;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
下屬機構
鄖縣公路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實施上級主管部門(省廳、省、市公路局)制定的公路行業管理制度。
二、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路小修保養,公路災害搶修,公路綠化,參與公路改建、擴建、大中修及其他相關工程的建設。
三、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公路實施路政行政管理,查處違反路政法規行為,維護路產路權,保障公路暢通。
四、負責公路行業統計、公路行業普查、交通流量調查、橋樑調查、公路資料庫建設與維護。
五、負責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強化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六、承辦縣交通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鄖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一、宣傳、貫徹、實施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查經營者的資格條件,辦理道路客貨運輸以及相關業業務、計程車企業經營戶開業、停歇業行政許可手續,核發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或從業資格證,審批客運班線牌。
三、按照規定對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證件實行年度審驗。
四、根據道路運輸市場發展的需要,對道路運輸的運力投放以及客貨運輸站場、物流配送、車輛維修和其他運輸服務設施的配置、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提高道路運輸的綜合服務能力,保障交通運輸市場規範、有序。
五、負責本地區道路運輸行業抽樣調查和行業管理的統計資料匯總上報工作。調查並向社會發布客貨流量、流向及車輛需求信息,引導經營者改善運力結構,合理投放運力,幫助他們改善經營管理。
六、組織運政管理人員依法對道路運輸行業進行稽查,保護合法經營,制止違法經營,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查處道路運輸行業經營者的違章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鄖縣港航管理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路交通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章,編制全縣水路交通行業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縣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全縣運力發展的巨觀調控及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港埠經營者的資格審批、客貨運輸組織協調、運價票證管理、運政監督檢查、水運市場建設和信息反饋以及水運企業經營管理的指導等;
3、負責全縣航道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審批與通航有關的攔河、跨河、臨河建築物的通航標準的技術要求,擬定航道技術等級,開展與航道有關河流的綜合開發與治理,發布內河航道通告,保護航道及其設施,制止偷盜、破壞航道設施、侵占和損壞航道的行為;
4、負責全縣港口的建設和管理,參與編制和實施港口規劃,擬定港口區域界線方案,負責港區內航道及岸線的維護和使用管理,負責港埠經營的監督管理;
5、統籌安排全縣港航基礎設施項目計畫和前期工作計畫,組織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等技術檔案的審查,對重點工程量和進度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6、負責全縣船舶登記、船員培訓和考試反證、船舶進出港簽證、危險貨物監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船舶安全檢查、水上水下工程施工監督、港口安全管理及船舶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負責全縣船舶設計圖紙的審查、船舶技術檔案管理、船舶建造檢驗和定期檢驗、船用產品的檢驗、船舶修造企業技術條件認可和焊工考試工作等;
8、負責全縣水路交通規費的徵收和管理;
9、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交通主管部門的授權,從事水路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鄖縣交通物流發展所
1、發展交通物流,促進經濟建設。
2、執行物流發展政策,交通物流設施建設。
3、服務物流企業發展,交通物流市場監管。
鄖縣農村公路管理所
1、編制全縣農村公路發展規劃,負責貫徹執行農村公路政策法規;
2、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驗收、政策性補助資金兌現;
3、負責全縣農村公路路政管理、運政管理及超限車輛治理工作。
康正權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負責工程股全面工作,分管交通工程質量監督。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及後勤保障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文明縣城創建、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保密等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承擔政務值守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組織和公務接待工作。貫徹執行交通基本建設、國有資產和交通運輸財務審計等政策、法規及制度;負責監督管理全縣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預決算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及局直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負責對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局直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
工程股 負責編制全縣交通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大、中型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擬訂全縣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設項目,編制年度建設計畫;按照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農村公路建設計畫、項目審查報批;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計畫統計工作;指導全縣交通科技環保工作;承擔交通戰備公路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境內高速公路、鐵路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市場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程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工程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工程質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綜合運輸股安監股 貫徹執行道路和水路交通運輸政策法規;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協調服務鐵路、郵政工作;指導全縣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車船維修檢測、車船駕駛員培訓和交通物流等行業管理;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市場監管;組織協調國防動員、交通戰備和重要物資等緊急客貨運輸的聯運工作;會同縣物價局擬定和管理交通運價;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和交通物流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擬定交通運輸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全縣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及船舶檢驗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法制建設;負責交通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路政、運政、航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複議、訴訟工作;組織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培訓工作。
人事股(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並組織協調局直單位黨建、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並指導局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資管理、職工教育培訓;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
下屬機構
鄖縣公路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實施上級主管部門(省廳、省、市公路局)制定的公路行業管理制度。
二、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路小修保養,公路災害搶修,公路綠化,參與公路改建、擴建、大中修及其他相關工程的建設。
三、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公路實施路政行政管理,查處違反路政法規行為,維護路產路權,保障公路暢通。
四、負責公路行業統計、公路行業普查、交通流量調查、橋樑調查、公路資料庫建設與維護。
五、負責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強化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六、承辦縣交通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鄖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一、宣傳、貫徹、實施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查經營者的資格條件,辦理道路客貨運輸以及相關業業務、計程車企業經營戶開業、停歇業行政許可手續,核發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或從業資格證,審批客運班線牌。
三、按照規定對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證件實行年度審驗。
四、根據道路運輸市場發展的需要,對道路運輸的運力投放以及客貨運輸站場、物流配送、車輛維修和其他運輸服務設施的配置、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提高道路運輸的綜合服務能力,保障交通運輸市場規範、有序。
五、負責本地區道路運輸行業抽樣調查和行業管理的統計資料匯總上報工作。調查並向社會發布客貨流量、流向及車輛需求信息,引導經營者改善運力結構,合理投放運力,幫助他們改善經營管理。
六、組織運政管理人員依法對道路運輸行業進行稽查,保護合法經營,制止違法經營,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查處道路運輸行業經營者的違章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鄖縣港航管理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路交通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章,編制全縣水路交通行業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縣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全縣運力發展的巨觀調控及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港埠經營者的資格審批、客貨運輸組織協調、運價票證管理、運政監督檢查、水運市場建設和信息反饋以及水運企業經營管理的指導等;
3、負責全縣航道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審批與通航有關的攔河、跨河、臨河建築物的通航標準的技術要求,擬定航道技術等級,開展與航道有關河流的綜合開發與治理,發布內河航道通告,保護航道及其設施,制止偷盜、破壞航道設施、侵占和損壞航道的行為;
4、負責全縣港口的建設和管理,參與編制和實施港口規劃,擬定港口區域界線方案,負責港區內航道及岸線的維護和使用管理,負責港埠經營的監督管理;
5、統籌安排全縣港航基礎設施項目計畫和前期工作計畫,組織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等技術檔案的審查,對重點工程量和進度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6、負責全縣船舶登記、船員培訓和考試反證、船舶進出港簽證、危險貨物監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船舶安全檢查、水上水下工程施工監督、港口安全管理及船舶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負責全縣船舶設計圖紙的審查、船舶技術檔案管理、船舶建造檢驗和定期檢驗、船用產品的檢驗、船舶修造企業技術條件認可和焊工考試工作等;
8、負責全縣水路交通規費的徵收和管理;
9、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交通主管部門的授權,從事水路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鄖縣交通物流發展所
1、發展交通物流,促進經濟建設。
2、執行物流發展政策,交通物流設施建設。
3、服務物流企業發展,交通物流市場監管。
鄖縣農村公路管理所
1、編制全縣農村公路發展規劃,負責貫徹執行農村公路政策法規;
2、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驗收、政策性補助資金兌現;
3、負責全縣農村公路路政管理、運政管理及超限車輛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