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鳴鶴(1793—1853)江蘇無錫人。道光進士。長期任職河南。歷官知縣,蘭儀亭河工同知、知府、道員。治理黃河,參加祥符、中牟等河務工程。鹹豐元年(1851)升廣西巡撫,辦團練,督師與太平軍戰於桂林,戰敗被革職。回本籍籌辦沿江防務,守江寧城。城破被殺。同治中,追封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鳴鶴
- 出生地:江蘇無錫
- 出生日期:1793
- 逝世日期:1853
清史稿記載
鄒鳴鶴,字锺泉,江蘇無錫人。道光二年進士,雲南即用知縣。親老告近,改發河南,署新鄭,補羅山,有惠政。母喪,去官。巡撫程祖洛疏陳鳴鶴政績,羅山紳民籥請保留河南,特旨允俟服闋以南、汝、陳、光四府州所屬酌補選缺,異數也。
尋補光山,調祥符,擢蘭儀廳河工同知,護開歸陳許道。以治河勞,晉秩知府。歷衛輝、陳州、開封。二十一年,河決祥符,水圍省城,鳴鶴露宿城上,盡力堵御。有議遷省城於洛陽者,鳴鶴上議有六不可。欽差大臣王鼎等據以疏陳,乃決議堅守。凡歷七十餘日,水退城安。論功,晉秩道員。二十三年,河決中牟,褫職留工,工竣,復原官,仍在工效力。丁生母憂,服闋,署彰衛懷道,尋授江西督糧道。文宗即位,詔舉賢才,戶部侍郎侯桐、兩江總督陸建瀛交章以鳴鶴薦,擢順天府尹。
鹹豐元年,擢廣西巡撫。匪亂方熾,大學士賽尚阿督軍事,鳴鶴課吏治,治團練,撫恤被兵災民。二年,賊由永安突犯桂林,城中兵僅千人,倉猝防禦,提督向榮馳援,民心始定。總兵秦定三等續至,鳴鶴以諸軍無所統屬,自請督戰。分遣諸將擊賊,相持月餘,賊百計攻城,屢卻。賊遂分竄,賽尚阿促向榮追擊,鳴鶴堅留防賊回竄,互疏爭。賊尋陷興安、全州,入湖南,詔褫鳴鶴職,以守城功免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