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濤(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原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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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濤,男,漢族,1964年5月出生,遼寧莊河人,出生地甘肅白銀,1989年1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學歷。曾任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20年12月,白銀市紀委監委對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原庭長鄒濤嚴重違紀違法給予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遼寧莊河
  • 出生日期:1964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1.09-1985.10 西南交通大學電機系電力機車專業學習(肄業)
1985.10-1989.01 待業
1989.01-1998.07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科員(1989年1月經白銀市人事局批准錄用為國家幹部)
1998.07-2003.03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3.03-2011.01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1.01-2013.01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2013.01-2020.10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人物事件

2020年7月13日,據白銀市紀委監委訊息: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鄒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白銀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經白銀市委批准立案的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原庭長鄒濤嚴重違紀違法案,白銀市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
經查,鄒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法官,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知紀違紀,執法犯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心存僥倖,對抗、逃避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把司法工作變成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
鄒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白銀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暨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白銀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鄒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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