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廷望

鄒廷望(1526—1606)字子建,又字建岳,明新化縣太陽四都野鵝塘(今新化縣洋溪鎮寨邊村)人。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以易經科鄉試中舉人,四十一年(1562)又以易經科學會試中第27名進士,同年6月任河南新蔡知縣。隆慶元年(1567)3月任戶部山東清吏主事。不久出任陝西鳳翔府知府,倡創書院。萬曆二年(1574)升任莊浪道兵備僉事,並任甘肅行太僕寺少卿,人稱“少卿公”。萬曆五年(1577)告老辭歸故里,家居30載,閉門謝客。萬曆三十四年(1606)二月卒世。

基本介紹

  • 本名:鄒廷望
  • :字子建,又字見岳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新化縣太陽四都野鵝塘 
  • 出生日期:1526年
  • 逝世日期:1606年
  • 主要成就:嘉靖四十一年(1562)進士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鄒廷望還鄉居家三十載,閉門謝客,只有遇到攸關本縣重大利弊的事情,才肯向當政者建言。知縣姚九功、林培主政新化時,修建學宮、編修縣誌、興辦社學義學等,鄒廷望都出力甚多。萬曆《新化縣誌》即為鄒廷望所撰。他還在家鄉約集彭世亮、羅可錦等士紳,“集鄒姓與眾姓”捐資、修建廣濟壩。該壩為新化境內早期較大的水利工程,有“縱灌三千、橫灌八百”之稱,造福子孫,為後人所稱頌。
鄒廷望平生重氣節,他的清廉聲播遠近。知縣林培書其門曰:“清得門如水,貧惟帶有金”。李自成餘部王進才路經洋溪,指鄒廷望所居,說:“此鄒少卿宅也,甚勿犯”,農民起義的將領都對他如此敬服,其風節影響可想而知。
在鄒廷望的教誨和影響之下,其子鄒泰於萬曆十九年(1591)中舉人,官四川知縣。子鄒蒙萬曆十三年(1585)中舉人,好學能文。萬曆十九年冬,皇帝下旨,戶部下撥銀兩,知縣林培為其修建“鄒氏登科坊”,並書贈“父子兄弟登科”金匾(此坊毀於1966年)。
鄒廷望曾有言:我平生無益於鄉里,死後千萬不可把我作為鄉賢祭祀。臨終又囑咐其家屬:吾“卒後有以鄉賢請祀者,皆不受也”。鄒廷望去世後,舉人羅可錦列其事實,報請官府,其家人以遺命固辭,請祀鄉賢之事就此作罷。自鄒廷望之後二百餘年間,新化再也沒有人請祀為鄉賢的了。

軼事典故

鄒廷望的家鄉,人們對少卿公的清廉口耳相傳著這一個故事:鄒廷望與當時的宰相嚴嵩經常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嚴多次欲以鄒貪財之罪加害,都未成功。後來鄒看到嚴權高勢大,許多忠臣紛紛辭職,他對仕途也心灰意冷,於是寫了辭呈告老還鄉。回鄉那天,他特意制了一艘大官船,新制三十多口大木箱,雇了一百多名差夫浩浩蕩蕩將木箱 上官船。嚴嵩得訊後,派出重兵圍住鄒,認 鄒貪贓枉法,要派人上船搜贓。鄒嚴辭制止道:“如果一定要查,必須有朝廷大臣做證。”當下兩人說定,如果箱內裝的是金銀財物,均由嚴嵩查封,全部上繳國庫;若不是,那就要嚴用金銀裝滿木箱。結果打開一看,裡面全是磚頭石塊,嚴嵩傻眼了。兩人鬧到嘉靖皇帝那裡,皇上問他 什 要裝些磚塊回去。鄒稟道:“我在皇上身邊辦事多年,今日還鄉,無有半點資財,還不如一個窮百姓,今後天下人都不願讀書入仕來保駕朝廷,所以臣只好裝上三十箱磚塊,假冒皇上欽賜財物,榮歸故里,使百姓羨慕而歌頌陛下,鼓勵後人發奮求學, 民做官,別無他意。”嘉靖聽後大加讚賞,當即下旨令嚴嵩履行前約,將三十多口木箱全部裝上金銀財物,讓鄒愛卿衣錦還鄉。實際上這是鄒捉弄嚴的一招,嚴果然中計,只好自認晦氣。

人物評價

林培題聯云:“爵頒天子室,門鎮大夫家。”縣令姚九功有《訪鄒廷望詩》:“廿載膺簪笏,於今自仗藜。采芝南嶽上,槌鼓洞庭西。風樹悲慈鳥,桃花傍馬蹄。煙霞棲隱處,不羨武陵溪。”由此可見少卿公的高風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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