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居民戶口遷移由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城居民戶口遷移指南
- 目的:使大家了解居民戶口遷移流程
- 遷移辦理組織:派出所
- 申辦時限:戶口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審批
申辦手續,申辦程式,申辦時限,
申辦手續
1、購房遷移: ①本人書面申請;②居民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核原件留存複印件);③《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契約及全額購房發票(核原件留存複印件);④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本地戶口“三投靠”人員遷移:
(1)夫妻投靠:①被投靠人書面申請;②居民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核原件留存複印件);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隨遷末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撫養證明;④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子女投靠父母:①被投靠人書面申請;②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核原件留存複印件);③父母和子女關係證明;④子女未婚證明(達到法定結婚年齡);⑤父母雙亡證明、祖孫或外祖孫關係證明(僅限於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⑥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父母投靠子女(離退休幹部安置除外):①被投靠人申請;②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證;③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註明家庭成員關係、婚姻狀況的《戶籍證明》;④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幹部、工人調動錄用遷移:①本人書面申請;②組織人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調動函、錄用批准通知書(留存複印件);③《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留存複印件);④《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留存複印件);⑤單位接收證明信⑥《結婚證》(僅限於夫妻分居調動或家屬子女隨遷)。
4、軍人轉業和退伍:①本人書面申請;②《轉業軍官通知書》、《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復員退伍軍人入戶介紹信》等;③《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軍人居民身份證;如無需提供原籍註銷戶口證明;④《居民戶口簿》(僅限於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地落常住戶口的);⑤《結婚證》(僅限於夫妻投靠);⑥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申辦程式
申請人提交申請和材料→派出所審批→戶政科審批→派出所辦理
申辦時限
受理戶口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延長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