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和良,男,漢族,1972年11月生,四川眉山人,199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4月被開除黨籍),1990年3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黨校本科學歷。曾任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委常委、總工會主席。
2024年4月,鄒和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和良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眉山
- 出生日期:1972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0年03月至2004年03月,在部隊服役;
2004年03月至2004年09月,轉業待安置;
2004年09月至2008年03月,在眉山市東坡區紀委監察局工作,歷任糾風室副主任,區紀委常委、宣教室主任;
2008年03月至2016年10月,歷任眉山市東坡區委辦副主任,思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東坡區經開區東區黨工委副書記、永壽鎮黨委書記,眉山市岷東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富牛鎮黨委書記;
2016年10月至2021年12月,歷任眉山市東坡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區委常委、區總工會主席、三級調研員;
2021年12月,任眉山市東坡區委常委、區總工會主席、區紅十字會會長、三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0月,眉山市東坡區委常委、區總工會主席、區紅十字會會長、三級調研員鄒和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眉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紀委監委對眉山市東坡區委原常委、區總工會原主席鄒和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鄒和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指使他人簽訂虛假借款協定,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重破壞任職單位政治生態;濫權妄為,擅自增加補償款,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損公肥私,把國家財產當做“私人錢包”,肆意侵吞國有資產;貪慾膨脹,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為他人在征地拆遷、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採取“螞蟻搬家”方式收受財物,數額巨大;膽大妄為,以單位名義私分國有資產。
鄒和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眉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眉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鄒和良開除黨籍處分;由眉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眉山市東坡區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9月,中共眉山市紀委、眉山市監察委員會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東坡區委原常委、區總工會原主席鄒和良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23年,鄒和良在擔任東坡區富牛鎮黨委書記、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等職務期間,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現金以及白酒、手錶等禮品。此外,鄒和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3月,鄒和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7月,鄒和良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