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鄂爾多斯黃河鯉魚,體態豐滿,體形紡錘狀,扁長而肥,頭小尾短,背脊高寬,腹部肥大。鱗大,背部鱗色呈淡黃褐色,體側鱗色金黃。剛出水時,胸、腹、臀、尾各鰭均呈金黃色和橘紅色。
營養價值
鄂爾多斯黃河鯉魚,肉嫩味美,刺少肉多,營養豐富,含有多種人體必需的營養成分。鄂爾多斯鯉魚能供給人體優良的蛋白質,其蛋白質的利用率高達90%以上。且魚肉鬆軟,易於消化吸收和利用。所以,鯉魚很適宜兒童、產婦、孕婦及年老、體虛弱者食用。鯉魚的脂肪大部分是由不飽和脂肪酸組成,其脂肪呈液態。這種不飽和脂肪酸,具有良好的降低膽固醇的作用。
明朝李時珍曾說:“諸魚唯此最佳,故為食品上味”。以鯉魚為原料烹飪的各式名菜,更是馳名中外。鮮樣中水份含量在78.3—82.2%,蛋白質含量在17.1—17.5%,脂肪1.5—2.5%,鈉37.4—77.8毫克/100克,鈣11.8—34.7毫克/100克,銅0.48—0.77毫克/千克,鋅9.2—15.2毫克/千克,鐵0.81—1.2毫克/100克,錳0.01—0.03毫克/100克。
產地環境
地質情況
鄂爾多斯高原形成於第三紀中期,在喜馬拉雅造山運動中,鄂爾多斯高原迅速抬升,後其西部斷陷下沉,形成一個南北向的鄂爾多斯盆地。地質構造與整個河套平原相同,同屬沉降型的窄長地塹盆地。現代地貌主要是由洪積和黃河挾帶的泥沙帶的泥沙等物沉積而成。海撥高度1000—1100米,地勢平坦,水熱條件極好。該地區土壤類型可分為草甸土、沼澤土、鹽鹼土、風沙土四個類型,其中以草甸土為主。整個黃河沖積平原區,土壤中有機質的含量在1%左右,全氮含量0.05%,速效磷含量12個ppm,速效鉀228個ppm。
水文情況
鄂爾多斯沿黃河四旗地域總面積為419154.73公頃,有面積池塘約3109公頃。養殖用水主要是黃河水,少量補給地下水。黃河內蒙古鄂爾多斯段水為弱鹼性水質,經近幾年監測平均值分別為:pH值為8.16,氯離子3.24摩爾/升,硫酸根2.69摩爾/升,總鹼度3.59摩爾/升,總硬度5.92摩爾/升,鹽度0.63‰左右。
氣候情況
鄂爾多斯屬北溫帶半乾旱大陸性氣候區,冬夏寒暑變化大。年日照時間為2716.4小時—3193.9小時。年平均氣溫在5.3℃—8.7℃,平均月最低氣溫為–10℃—13℃,7月平均氣溫為21℃—25℃,全年氣溫日差為11℃—15℃,年差為45℃—50℃。東部地區降水量為300毫米—400毫米,西部地區降水量為190毫米—350毫米,全年降水集中在7—9月。蒸發量大,年蒸發量為2000毫米—3000毫米。全年多盛行西風及北偏西風,年平均風速3.6米/秒,最大風速可達22米/秒,最大風速的風壓0.6千牛/平方米。
歷史淵源
據伊克昭盟志記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伊克昭盟(鄂爾多斯市之前的稱謂)有些零散的漁業捕撈,局限在杭錦旗、達拉特旗和準格爾旗沿黃平原。這些地方靠近河畔的農家有捕食黃河鯉魚的習慣。“打魚劃劃渡口船,海海漫漫達拉灘”,就是對這種捕撈生產的反映。
黃河鯉魚在歷史上曾作為貢品上貢朝廷。自遼代聖宗帝起,直至天祚皇帝,年年千里迢迢,自宮而出,群臣簇擁,嬪妃隨行,浩浩蕩蕩,奔向北方,於黃河岸邊安營紮寨,就春寒料峭之風,鑿冰取魚,祭天、祭地、祭祖先,舉行“頭魚宴”。“頭魚”,即“開河魚”。
生產情況
2014年,鄂爾多斯黃河鯉魚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總面積419154.73公頃,產量為980萬千克。
產品榮譽
2014年11月1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鄂爾多斯黃河鯉魚”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鄂爾多斯黃河鯉魚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鄂爾多斯市
達拉特旗、杭錦旗、
準格爾旗、
鄂托克旗沿黃河地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06°41′—110°27′,北緯38°18′—40°52′。
質量技術要求
1、生產環境要求
1.1產地選擇:產地必須選擇在周圍無污染源,水源充足,水質良好,進、排水方便,日照充足,飼料資源豐富,交通方便的生態環境良好區域。
1.2土壤:凡未經工業“三廢”、農業廢棄物等污染的土壤,只要能保水均可開發利用。
1.3水源:水源豐富,水量充足,隨時可滿足增養殖用水。水質良好,符合國家漁業水質標準的均可作為我場漁業用水。鹽度0.6‰左右的水,可進行淡水水產品的養殖。
2、養殖設施
池塘池形以長方形為主,長與寬之比以2:1或5:3為宜。池子方向一般以東西向為好,既增多池塘受光面積,提高水溫,同時池水受風面積增大,有利於池水增氧。池底應平坦,略向排水方向傾斜,高差10—20厘米。池塘池埂坡度以1:2.5或1:3為好。池塘的進、排水系統要完善,通常採用溝渠。進水口與出水口應儘量分離。各個池塘的進、排水溝渠要獨立設定。不得從相鄰池塘進水或將水排入相鄰池塘。池塘應具備防漏、防逃、過濾等設施。如能配備蓄水池就更理想。
3、苗種質量
用以養殖的水產品苗種、必須體格健壯,無疫病。常規養殖的苗種質量的鑑定與識別,可參照各類魚苗、魚種、親魚的國家質量標準。
4、養殖水產品的引進準則
黃河鯉苗種的生產單位要有苗種生產許可證,並須得到旗以上水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苗種的採集必須符合黃河鯉種質特徵,且體質健壯無疫病。
5、飼料使用準則
5.1飼料質量:無論使用單一飼料或配合飼料,其質量均應符合國家規定的飼料衛生標準。不得使用霉變、受農藥或其他有害物質污染或變質的飼料。
5.2飼料添加劑:在飼料中添加的礦物質、維生素和油脂,其質量應符合國家規定。添加量應符合專業(行業)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值或標準中推薦值。為防治疾病或促進生長目的而選用抗生素類及其它藥物作為飼料添加劑者,其原藥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得選用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藥物。
6、養殖生產標準—常用藥品的用法用量
黃河鯉養殖過程中需使用的各類藥品,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可利用微生態製劑(包括光合細菌、芽包桿菌,EM菌等水質改良劑)改良水質。在7—8月份進行水質調控,儘量做到少用藥或全過程不用藥。
7、養殖技術規程:參見無公害黃河魚養殖技術規程(鄂Q/T達拉特旗03-2005)
1、檢疫:不得帶有患出血病、腸炎病、赤皮病、爛鰓病、粘孢子蟲病、鯉春病毒病及其它危害嚴重的傳染性疫病、原生動物及單殖吸蟲病病原的個體。
2、為了保證鄂爾多斯黃河鯉魚的品質,便於長途運輸,在成魚上市前應有適當的停飼時間;水溫在16℃以上時,應為7天以上;水溫在16℃—25℃時,應為5天—3天以上;水溫在25℃以上時,應為2天以上。
專用標誌使用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說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1.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1.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1.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2.1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2.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3.1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3.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3.3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仿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